唐山市通报8起“微腐败”典型案件↓↓↓
一、丰润区白官屯镇张家坟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树清低价承包群众土地后高价转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经查,2010年3月,张树清得知中国联通唐山市丰润区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丰润公司)将在该村北建设基站,选址地点在本村村民郭某承包地附近,租用价格为每年5000元左右。随即张树清与郭某商定,以年租金1000元价格租赁郭某0.2亩土地,期限18年。2010年4月8日,张树清将该土地转租给联通丰润公司,期限20年,年租金6000元。截止到2018年4月,张树清领取租金48000元,赚取转租差价36916元。审查期间,张树清主动解除了与联通丰润公司、郭某协议,将获取的差价款退还给村民郭某(郭某已与相关单位重新签订租赁协议)。张树清利用职务便利,转租群众土地、获取大额利益,构成侵害群众利益行为。2019年8月,丰润区纪委给予张树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滦州市油榨镇董寨子村原党支部书记宋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虚报开支套取款项私分问题。经查,2013年3月,宋民在任油榨镇董寨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该村购买核桃树苗3500棵,实际价格3.5元/棵;宋民与时任村主任张代众(群众)商议后,按5元/棵标准在村集体下账,共下账开支17500元;随后,两人将套取所得5250元私分。后因宋民、张代众两人均怕对方将此事揭发出来,遂先后将私分款退缴至村集体和镇财政所。2019年6月,滦州市纪委给予宋民党内警告处分。
三、遵化市建明镇社会事务办原负责人代宝和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问题。经查,代宝和(群众)利用负责遵化市建明镇医疗救助、低保五保、危房改造以及慈善救助等事项申报及资金发放的职务便利,以收取跑办费用、打点关系、没有零钱、买烟抽等名义,通过索要、扣留等手段,多则1000、2000元,少则3、5元,从21个村的84名群众手中,累计索取好处费75笔、共计11.87万元。2019年8月,遵化市纪委给予代宝和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四、丰南区尖字沽乡原国土所科员李二刚在办理宅基地使用证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不正确履职等问题。经查,2011年,李二刚在尖字沽乡国土所工作期间,用遗失补办的方式为张某(经营饭店)的亲戚许某、高某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之后李二刚收受许某、高某通过张某送给的好处费1000元,张某还免去李二刚欠其所开饭店600元饭费。同年,李二刚在受理尖字沽村村民李某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申请时,未认真核实材料,未到现场对土地进行实地勘丈,便将李某2005年的“宅基地申请审批书”等材料,再次重复组卷上报,致使李某先后取得4个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李二刚还通过伪造宅基地清理发证存档卡片、在报刊上公开刊登遗失声明等手段,为张某某、王某某等多人违规办理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2019年7月,丰南区纪委给予李二刚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五、迁安市建昌营镇回民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白全满在低保审核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经查,2015年5月,白全满在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在马某和金某不符合申请低保条件的情况下,仍通过了两人的低保初审和入户审核,使马某、金某违规享受低保政策待遇共9707元,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2019年7月,迁安市纪委给予白全满党内警告处分。
六、海港开发区王滩镇齐家寺村党支部书记罗福和不正确履职,致使不符合条件的村民获得危房改造补助款的问题。经查,罗福和在明知本村村民伊某不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的情况下,默许其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并利用职权帮助其申请名额,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2万元。鉴于罗福和在组织审查过程中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并积极督促伊某主动上缴了危房改造款,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2019年6月,海港开发区纪工委给予罗福和党内警告处分。
七、曹妃甸区柳赞镇二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伯川违规占用河道从事营利性养殖问题。经查,2011年初,张伯川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请托原唐海县水务局副局长史振民为其引荐,说服该局局长张庆平,以看护河道为由,由县水务局与张伯川违规签署河道看护养殖使用协议,无偿承包第二泄洪道10年。期间,张伯川因向捕捞贝类的村民收取费用而引发矛盾冲突,致使村民联名上访。2019年7月,曹妃甸区纪委分别给予张伯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庆平党内警告处分、史振民政务记过处分。
八、滦南县倴城镇双柳树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薛秀海、副书记杜玉丰、村委会委员兼现金出纳薛振国等人违纪问题。经查,2007年7-8月,倴城镇双柳树村集体对外分别发包该村东坑地块、村北鱼坑地块,收取承包费81.84万元。为便于支取资金,薛秀海、杜玉丰、薛振国等人擅自决定将76.84万元承包费交由薛振国个人保管。期间,薛振国违反财经纪律,私自使用该承包费,帮助他人完成吸储任务、提供资金证明等。2008年11月28日、12月18日,薛振国将62万元承包费分两次存入倴城镇村有资金代管账户,其余14.84万元用于村务开支。2019年7月,滦南县纪委分别给予薛秀海、杜玉丰党内警告处分,薛振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孟村回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最新对外通报↓↓↓
情况通报
2019年9月20日,网上流传我局一工作人员上班期间观看网上电视剧的视频。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处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调查,9月19日上午10点左右,我单位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梁洪峰在办公室观看电视剧视频,情况属实。梁洪峰非网传我局党组成员。鉴于其违反工作纪律所造成的恶劣影响,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梁洪峰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并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我局将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梁洪峰违纪违规行为将由县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处理。
孟村回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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