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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大米信息公开成“挤牙膏” |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月16日公布餐饮环节一季度食品抽检数据,在抽检的18批次米及米制品产品中,有8批次产品镉超标。但是并未公布所检不合格产品的品牌、生产单位及销售单位名单。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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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超标大米”都啥品牌,咋不公布? |
众所周知,“镉大米”对人体有着严重伤害,只不过要在体内累积到一定程度才体现出来。对于公众来说,现在最迫切需要知道的无疑是哪些品牌的大米镉超标,以降低食用到“镉大米”的风险。可是,广州食药监局却对此表示“不便公布”。不禁要问:为什么不公布?凭什么不公布?如果只公布数据不公布品牌,那这样的抽检又有什么意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公众的知情权,究竟被“不便公布”的政府部门摆在了怎样的位置?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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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大米信息必须及时公布 |
虽然只有短短三四天的时间,但一个大米镉超标的问题,其相关信息的公布却经历了一波三折。从“千呼万唤出不来”,到“犹抱琵琶半遮面”,到最后“终于公布”。这个过程虽然不长,但一方面,三四天时间,已经极有可能造成很多市民误买了“问题米”,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留给了人们一个被动执法的印象。可谓,“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 迟迟不公布问题大米的品牌和生产厂家,首先显然是相关部门打击问题食品决心和力度不够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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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米之乡遭遇有色之乡 |
广州食药监局通报的超标大米批次分别来自湖南攸县和衡东县的厂家,这两个县分别位于湖南重工业城市株洲市和衡阳市,都是有色金属之乡。株洲为全国闻名的重工业城市,不但是“中国电力机车之都”,而且是亚洲最大的有色金属冶炼基地。由此带来的一个后果是环境特别是重金属污染。由于株洲地处湘江中游,其对湘江的污染程度也引发了外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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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食药监局公布广州毒大米批次品牌:均来自湖南 |
经溯源查实,通报中镉超标的8批次米及米制品生产厂家、品牌标识分别为: 湖南攸县大同桥镇大板米厂生产的“高安大米”2批、无商标名大米1批; 湖南攸县高和夏生大米厂生产的“高安大米”1批; 湖南衡东县大浦镇东洋米厂生产的无商标名大米1批; 湖南攸县石羊塘日星大米厂生产的“好日子”珍珠米1批; 东莞市道滘金盈米制品厂生产的“东莞米粉”1批; 东莞市道滘联合米制品厂生产的“翠竹排粉”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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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致骨萎缩、肾损伤等 |
人每天从食物中摄入的镉有1%~5%被胃肠道吸收,大量长期食用会导致慢性中毒。有研究发现,镉中毒者会出现骨质疏松、萎缩、变形等一系列症状。严重者会导致结缔组织损伤、生殖系统功能障碍、肾损伤、致畸。最新研究成果还表明,镉能引发人类乳腺癌。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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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多少才会发病?食用18—27年可能发病 |
吃多少镉超标大米,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研究员陈能场博士表示,摄入多少量的镉会对人体危害,要根据个体不同体质确定,不过综合国外尤其是日本科学家的研究综合而定,人一生中(前50年计),摄取的镉最好不宜超过2克,否则肾小管会开始受损,导致钙磷和小分子蛋白质不能重吸收利用,导致骨痛病。 照此数据,记者粗略计算,若食用与太洋海鲜采购类似的镉超标大米(0.4毫克/公斤),那么达到两克的摄取量,需食用5000公斤大米。 而我国成年男子每日大米摄取量约为半公斤到0.75公斤左右,那么连续食用18-27年后,方有可能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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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大米”警示食安信息公开规范化 |
就信息公开而言,此次广州“镉大米”的信息披露无疑是有瑕疵的。无论有何理由,事涉公众利益的食品信息公开残缺不全,履职层面都有未尽职责之嫌。这一事件并不孤立,再次给食安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提出警示,职能部门当应深刻反思。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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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米”又让食品安全“闪了腰” |
这种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躲猫猫”的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今年2月底有媒体报道湖南部分镉超标大米流入广东,广东省卫生厅至今仍旧未公布镉超标大米流向的相关信息。是什么原因促使食药监部门充当不合格产品的品牌和生产厂家的“保护伞”? 广东一位食品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说,对于含有镉、黄曲霉素的这类不合格“慢性中毒”的食品,一般情况下不会突然引发大的食品安全事故,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迫于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的压力,对食品企业的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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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大米”应尽快列入检测范围 |
粮库收购粮食主要检测含水量、杂质含量、子粒饱满程度等,而在储存、销售渠道,未将重金属含量等安全标准列入必需进行的安全检测中。而能够行使食品安全检测职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却并不介入粮食的收购检测等环节,只是在跨区域流动时出具相关的质量检测报告,当前相关规定没有对于镉等重金属的必要检测规定,很多时候质量检测报告就不包括重金属。出于地方产品保护等原因,相关职能部门甚至只是“放水养鱼”式的收费盖章!总是漏洞百出的监管体系,何时才能让国人放心? 面对又一起可能涉及全国性的“镉大米”,吁请尽快列入相关部门必需的检测范围。或许,全国紧急检测之后的结果,同样让人心惊肉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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