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先垫付医药费,邢台市参保群众出院结算方便了
长城网邢台3月20日电(孙建伟尹同亮李江英)记者从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自2014年3月起,邢台市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即时结算制度。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定点医院就医时,携带医保证、身份证或社保卡等证件办理相关手续后,出院时只需支付自己需要承担的医药费即可。而不再像以往那样须先全额垫付医药费,再去相关部门报销。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镇医保参保人员只能在本县区内住院、购药的局限,邢台市大力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卫生、药监、物价、财政等部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核准了116家医疗单位作为第一批市级统筹定点单位。今后,参保人员将逐步实现可在全市范围内任何一家市级统筹定点单位就医购药,不再受只能在本县区内住院、购药的限制。这116家市级统筹定点单位名单已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据悉,今年6月该市还将核准新的市级统筹定点单位。届时,会有更多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成为市级统筹定点单位,为参保群众就医购药带来更多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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