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大中型企业三年全部建立研发机构
日前,邯郸市出台《关于加快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计划利用3年时间,推进全市50%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起研发机构,大中型工业企业全部建立研发机构,力争使企业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专利申请总量在2012年基础上翻一番,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实施意见》提出,到2013年底,全市建立各类企业研发机构370家,其中省级以上达到40家;到2014年底,全市建立各类企业研发机构650家,其中省级以上达到70家;到2015年底,全市建立各类企业研发机构1290家,其中省级以上达到100家;到2017年,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全部建立研发机构,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实现全覆盖,在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建立起一批高水平的省级和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 梯次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推进新建企业同步组建研发机构,鼓励新建企业把研发机构建设列入企业整体建设计划中,与项目建设同步论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推进现有企业新建研发机构,鼓励具备一定研发基础条件但尚未建立研发机构的企业,按照“五有”标准尽快建立科研开发部;推进已建企业研发机构提档升级,对经备案的企业研发机构,引导加快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等。对经认定的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鼓励企业加快向省级研发机构升级;对已建立省级研发机构的企业,积极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课题,加快向国家级研发机构升级。推进大型企业建设高层次研发机构,引进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 明确激励政策和措施。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补助;对被评估为优秀的市级企业研发机构,由受益财政给予5万元至10万元的补助;市级财政科技经费增强对企业研发机构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企业当年发生的符合政策的研究开发费用,可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企业购买国内外专利技术的支出,可按照税法规定计入成本费用。选派高校科研单位优秀人才到企业研发机构开展帮扶,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研发经费资助。(记者白增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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