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人因环境保护违纪被行政问责处理
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 崔飞 摄 长城网1月6日讯(宿馨元)6日上午,河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环境保护违纪案件查处、提高办案质量、强化司法公正、推进法制河北建设、营造良好法制环境等情况进行专题发布。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就相关问题作情况说明。会议由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康振海主持。 201人因环境保护违纪被行政问责处理 省监察厅副厅长丁万明介绍,2013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查处环境保护违纪违法案件、强化行政问题作为重要抓手,促进各级政府和环境保护等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截至年底,省纪委监察厅共直查和派人督办环境保护案件40起,已结案39起,共行政问责处理201人,其中,纪律处分154人,其他方式问责47人;县处级干部25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76人。 发布会还通报了10起典型环境污染案件,包括保定亚新钢铁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行唐县河北迈尔斯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案,河间市燕中电料厂和河间市韩进宅热镀厂违法排污案,满城县富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满城县海昌造纸厂违法排污案,武安市乐源砖厂无环评审批手续违法生产案,黄骅市齐家务乡工业园区内企业违法建设、违法排污案,永清县、霸州市小电镀污染环境案,张家口市宣化区鑫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污染案,唐山市玉田县废旧轮胎回收、镀锌厂违法排污严重污染环境案,临漳县小木炭窑污染问题案等。 着力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司法问题 “这项规定的出台,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的个别法院不立案、拖延立案等问题。”据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泰安介绍,省法院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于2013年12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立案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及时受理,进一步简化立案手续,畅通立案渠道,并且赋予基层人民法庭立案权。 2013年6月底,省法院制定案件繁简划分详细标准,制作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流程图,严格每类案件的办理时间节点,明确案件之间的程序转换,规范复杂案件的移交程序和审批事宜,畅通案件审理流程,进一步解决了诉讼难问题。 此外,在解决执行难问题方面,省法院积极推进、努力实现全省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管理系统与社会征信系统信息数据库的对接,实现法院和各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加大对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2013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施行后,我省报送的1032名被执行人信息已全部被纳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予以曝光。截至目前,在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已全部履行的案件有71件,部分履行的案件有56件。 |
关键词:群众路线,法律,执法,环保,违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