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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起河北省4家银行可缴纳高速公路交通违法罚款

http://www.hebei.com.cn 2014-01-04 09:3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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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方便群众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根据河北省非税收入管理局、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全省道路交通违法异地缴纳罚款收入和增加代收银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冀非税〔2013〕1号),自2014年1月4日8时起,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全省范围所属的营业网点均可以代收高速公路交通违法罚款。

  1月4日前已开具处罚决定书注明在农业银行缴纳罚款的也可在上述4家银行缴款。

关键词:交通违法,罚款,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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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赵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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