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交通管理也有新变化 四种超速罚款变警告
1、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随着新年钟声的敲响,新的一年已经到来,在过去的一年当中,省会地铁等重点工程陆续开工建设,给市区交通带来了空前的压力,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 在新的一年中,省会交通管理有哪些与百姓密切相关的新变化?昨日,记者针对相关问题采访了石家庄市公安局副局长、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局长武瑞琪。 新规一 四种超速情形以后将以警告为主 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交管局了解到,根据2013年12月25日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即日起,有4种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通行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仅由交管部门予以警告。 石家庄市公安局副局长、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局长武瑞琪介绍说,第一种情形为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就不再给予罚款处罚。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未造成严重后果,仅由交管部门予以警告。 此外,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以及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两种情形,也不再处罚。 测速设备都在哪应向社会公布 武瑞琪表示,目前,对于固定测速取证设备和移动测速取证设备,也出台了相应的规定。 测速设备附近,必须配套设有相关的提示标志,比如“前方测速”或者“进入测速路段”等交通标志。 移动测速取证设备,必须放置在路两侧明显位置,不得无故遮挡或掩盖。使用车载移动测速设备的,应当使用制式警车。 此外,固定测速取证设备的设置地点,必须向社会公布,“目前,省会交警系统正在进行全面排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抓拍设施,欢迎大家提出来,我们会马上进行纠正,并及时公布最新的电子警察设置地点。” 追问1 新规实施后,之前的超速如何处罚? -武瑞琪: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相关规定,石家庄市也已经正式实施这一新政。对于截至目前尚未处理完毕的违法记录,如果符合上述4种类型,省会交管部门将会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一般只给予警告,不再罚款。 追问2 如果对电子警察拍摄的内容有异议咋办? -武瑞琪:对石家庄市(包括下辖17个县(市)),交管部门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对电子警察拍摄内容有异议的,可到石家庄市交管局服务大厅2号窗口投诉,查询电子警察记录,查看电子警察照片。咨询电话:0311-85858590。 对于外地市的电子警察记录内容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向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申诉,也可以和石家庄市交管局法制处联系,由民警出面协助当事人和外地公安交管部门沟通,帮助解决。 新规二 适用简易程序的事故不扣留肇事车 昨日,武瑞琪还介绍了另一项涉及民生的新政策。即日起,省会所有交通事故处理,只要属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一律不再扣留涉案车辆。 根据相关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期间的车辆停放费,应由执法单位承担;而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也应由行政机关承担。“今后不管是因为发生交通事故,还是因为交通违法扣留车辆的,当事人都不再支付停车保管费用。”武瑞琪说。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以下两种情况产生的费用需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在事故车辆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后,当事人逾期未领取、超时存放所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对因协助执行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裁定,而继续扣押的事故车辆,自收到法院财产保全裁定书之日起,车辆存放所产生的保管看护费用,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执行,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 交通事故中有以下情形的仍依法扣留车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2、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7、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追访 2014年有啥治堵新举措? 如今,省会地铁施工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交通压力逐渐增大。不少市民向本报反映,二环快速路在地铁施工后,仿佛“疲软”一般,经常压车。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武瑞琪。他表示,新的一年中,省会交管部门将通过一系列工程,整治省会30余处交通拥堵点,全面改善槐安路、二环路的通行环境。 2014年,省会交管部门将协调道路主管部门,继续充分利用高架桥下的空间,来改善省会交通环境。将在槐安路与育才街、维明街、中华大街交口,以及北二环与建华大街、体育大街、谈固大街交口;东二环与中山路交口;西二环与翼翔街交口进行渠化改造,对槐安路(谈固西街至东二环)调头车道进行改造。 此外,还将对槐安路和二环路机非隔离带进行改善,充分利用现有过宽的便道开辟非机动车道,增强主路通行能力,实现机非分离。并对一些公交站进行港湾式改造,目前相关工程正在准备当中。 为了增强道路通行能力,省会交管部门还将实施新华路(西二环至西三环段)道路拓宽改造工程,以解决因中山路地铁施工,裕华路不通,造成的槐安路交通拥堵严重,城市西部进出市路口通行困难的问题。 |
关键词:交通管理,罚款,警告,石家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