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运营国标不能止于素质论
10月14日是“世界标准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日前正式批准发布35项国家标准,其中最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为出租车司机制定了26条服务用语及多条服务要求。包括:乘客上车前不得有询问目的地等挑客行为;别吃带异味的食物;乘客对出租车的投诉,出租车公司要在24小时内处理等。(10月14日河北青年报02版) 拒载、宰客等行为几乎成为出租车运营的日常叙事,司机在车内抽烟、打电话等恶习更是沉疴难改。中国大小城市,出租车市场虽各有不同,却分享一个共同点,即服务品质不孚人意。出租车行业在公共交通中担负重任,更兼有“窗口行业”的服务使命,却长期劣质化运营,各地虽有心治理却无力回天,这般情状令人深思。 出租车运营国标的发布,怀着美好意图将乘客礼遇成“上帝”。殊不知,乘客未必有心境寻找当“上帝”的感觉,他们所思所想简单而又务实:在不挨宰的前提下顺利到达目的地。相比之下,那些繁文缛节、有口无心的服务用语无足轻重。 所谓国标其实不新鲜。目前各地出租车运营规范,与国标相比也许在措辞上不尽相同,但意思大抵一致。当然,出台“国标”的意义亦不容小觑,将地方上各自为政的规范,上升为国家意志背书的规范,既有形式意义上的张力在内,更有实质意义上的坐实和推广之功。 问题重点在于,国标是否具有更强的节制力和执行力?换言之,拿什么撑持出租车运营国标的权威性与执行力?此前,各地出台的规范不可谓不细密、不周到,但却无力统摄现实,各地出租车运营中沉疴积弊经年累月而尾大不掉,徒唤奈何。 而国标的鼎立,有可能重整秩序吗?我们不得不保持谨慎怀疑的理由是,国标固然更权威,但终究形式大于实质,一旦植入现实,短期内或有提振之效,长期必定像其他领域的国标一样泯然矣。现实日常而琐屑,乱象频仍却没有监督、缺乏问责,无论是乘客还是出租车司机,包括监管层面都将陷入麻木。 事实上,出租车领域有没有国标,不是问题的关键。几乎尽人皆知,出租车行业乱象杂陈,实乃运营体制之病灶。市场准入形成垄断体制,出租车公司仰仗特权盘剥司机,二者利益结构畸形,导致司机疲于奔命而不惜逾规而行。拒载、宰客等不良行径,貌似是文明问题,实则是利益问题。倘若我们总试图以素质论而非利益论来解决“不文明问题”,实为缘木求鱼。这就是为什么,国标上的众多“不得”何以显得那么轻飘,它是如此动人,但每却没有执行力。 如果此国标徒具观赏性,那就是对国标的亵渎。倘若使其具备执行力,那就要对出租车运营体制作根本性改革,梳理体制之病灶,而后才可能令“国标”一纸风行。 -张强 |
关键词:出租车,运营标准,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