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着公章却被判无效 鸡泽辣椒城土地证是真是假
鸡泽辣椒城土地证是真是假?(下) 办理土地证时,鸡泽县国土局给张晓兰出具的费用收据 辣椒造型在鸡泽县四处可见 工贸城用地涉嫌“以租代征” 租地建工贸城使农民利益受损 “亏大了……一亩地种辣椒能卖3000元,租出去一年就给1000元” 一份鸡泽县政府的资料显示,鸡泽县辣椒工贸城总投资1.2亿元,占地500亩,分期建设。目前工程已进行到第三期,仍在继续建设中。 辣椒工贸城位于鸡泽县城南部,占了三里庄、王庄、西街等几个村子的耕地。王庄村民王会(化名)告诉记者,他家里有两亩多耕地被征用了,每亩地每年租金1000元,租期是30年。 “亏大了,我那都是好耕地,每亩地一季能产鲜辣椒3000斤左右,一亩地就能卖3000元,而把地租出去一年就给1000元,今年刚涨到1300元。”王会说。 “那能不租吗?”记者问。“我们哪儿敢啊……”王会说,他家耕地的青苗,一夜之间便被铲除。 村民们反映,即便租金较低,也未必能及时支付。三里庄村一家商店的老板张亮(化名)家也有一亩耕地租出去了,他说,前几年租金还是每年都给,今年拖欠了三四个月,前几天才给了。他担忧以后还能不能按时发放租金。 有村民向记者反映,当初县政府用地时的承诺,未能完全实现。面对利益损失的逐年扩大,村民起诉至法院也就不难理解了。 官方说不清工贸城土地性质 “当年一些老局长们办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 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多家村民都把耕地租给了工贸城,用做建设用地。 除辣椒工贸城外,风正乡杨庄村和张庄村也被占地300多亩,建了纺织工业园,城北龙泉村也有大片耕地被租占用以建厂。 一位当地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这种做法其实就是国家三令五申禁止的“以租代征”。他说,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及缴纳有关税费,“以租代征”,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没,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这种做法干扰了建设用地管理秩序,影响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和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 2005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禁止以“以租代征”等形式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随后,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依法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2006年5月和6月,国土资源部又连续下发《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和《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各省(区、市)按照两个《紧急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对“以租代征”违法用地、闲置土地和别墅用地的清理,重点是《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下发以来发生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 记者去工贸城管委会采访,询问工贸城等商业用地的土地性质,一位工作人员说,“这个你得问土地部门,我们不知道。” 鸡泽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袁艳芬对记者说:“这个事,是当年一些老局长们办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 牺牲耕地博经济 招商引资被当作政绩考量 “我们没有其他优势,只能靠土地” 在记者的追问下,鸡泽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袁艳芬说:“在2009年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工贸城的地)就已经形成了建设用地的事实。” “那村民怎么说是租的耕地?土地性质的变更经过招拍挂等程序了吗?”记者问。 “那个我就不清楚了,现在这个事纪委已经介入调查,等有调查结果了,我会给你答复。”至于是哪级纪委,她没有透露。 与国土资源局回避的态度不同,对于以租代征违规发放土地证,在当地官员中也存在另一种声音。 据《法治周末》报道,时任工贸城管委会主任的王力涛说:“鸡泽县经济落后,年财税收入不足亿元,为了振兴鸡泽,加快富民强县步伐,我们没有其他优势,只能靠土地。我知道我们错了,现在看起来违法,但你知道小岗村当年冒着风险搞包产到户吗?只要鸡泽经济搞上去了,若干年后人们会肯定我们的做法。” 然而,上级政府并非不给县里相关的政策。2011年7月6日,河北省政府印发110号函,正式同意设立河北鸡泽经济开发区,并纳入省级开发区(园区)管理序列。省政府对开发区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实行计划单列,每年安排1500亩,由省直接下达到各开发区。 那这些土地都去哪了?为什么还要租占村民的土地?记者未从官方得到回应。当地居民却说,“看看县城蓬勃发展的房地产就明白了”。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为了摘掉贫穷落后的帽子,招商引资被作为官员政绩来考量,成为鸡泽县官员的中心工作,很多人都被分配了招商引资任务。但招商引资工作并非顺风顺水,投资的大多是本地人。在辣椒工贸城内,招进来的商户多是由农民转变而来,农民融资困难,而商户贷款又没有抵押物,有鸡泽当地匿名官员表示,为帮助商户贷款,为其办理土地证也是无奈之举。 土地证被判无效 当事人称开庭前曾受威胁 “不能在法庭上把土地证拿出来,否则回去拘留你” 这些背景,张晓兰也有所耳闻。理性分析了事件前后,张晓兰便大致猜到自己在法院将面对的结果。尽管“心已凉了半截”,但张晓兰仍然抱有一丝希望,她始终不能相信:“政府发的证,咋会是假的呢……” 今年9月27日,开庭当天,张晓兰带着由鸡泽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土地证及相关材料来到曲周法院。 张晓兰回忆说,在开庭前,一位鸡泽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曾威胁她。“他说‘不能在法庭上把土地证、办理贷款的他项权证拿出来,否则回去一并给你没收,拘留你’。” 但在法庭上,张晓兰还是毫无保留地把各种证件和材料拿出来展示给法官。 最后,法院认定,张晓兰提供了“鸡国用(2005)第J50 -10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鸡泽县国土资源局收费收据,上述证据能够认定张晓兰持有的土地证系鸡泽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颁发。 但法院认为,鸡泽县国土资源局颁证这一行政行为没有合法性,最后判决,撤销被告鸡泽县人民政府为第三人张晓兰颁发“鸡国用(2005)第J50 -10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行政行为。 土地证被撤,当事人上诉 “国土局违规的代价,不应该由我来承担” 法院判决土地证无效,意味着张晓兰近10年的投资全都打了水漂。最终的希望破灭,张晓兰走出法庭就昏厥过去。 由于之前受到了威胁,张晓兰自己一个人跑到了石家庄,独自住了20多天,后来又躲到了邯郸的亲戚家。亲戚呵斥她:你又没犯法,你怕什么?像个逃犯似的。 这样,亲戚才把她送回家。 回家之后,张晓兰决定,上诉到邯郸中院,“我就是不相信政府颁的证咋可能是假的呢?”她觉得,“国土局违规的代价,不应该由我来承担!” 张晓兰想起,在一审开庭之前,曲周县法院一位苏姓法官看到她的案子,曾说:“这与小寨那案子不一样吗?”小寨也是鸡泽县的一个村,一位村民与张晓兰遭遇了几乎相同的遭遇,最后土地证被撤销。“你这种案子都三四起了,都是这么判的。”他说。 而且,办理土地证,张晓兰花了8.5万元,其他百余商户也缴纳了相应数量的费用。“这也算是巨款了。”张晓兰说,工贸城的土地没有经过招拍挂的程序,土地性质也没有变更,那么这些费用去哪儿了? 没人回答她。 执拗的张晓兰一定要把自己的土地证真假搞清楚。一审判决之后,她去了一趟北京,来到国土资源部的办证大厅,向工作人员出示了她的土地证,工作人员回复说,可以肯定,土地证上那个国土资源部的章是真的。 她不知道,如果不是被起诉,她和工贸城的商户要被县国土局骗到什么时候。 -文/记者朱洪园 -摄/记者贺志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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