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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尾水外排地热井无证被叫停 多数井未经审批

http://www.hebei.com.cn 2013-11-21 06:3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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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20日),媒体对枣强县大营镇一新建小区地热取暖,将供暖尾水肆意外排的情况进行了报道(昨日5版)。见报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此事,立即叫停了该小区的地热井,经查,该小区地热井并未取得取水许可证和采矿权。记者了解到,在衡水,像这个地热井一样的“黑户”地热井占了多数。有专家称,不仅衡水,全省多个地市亦如此。

  无证地热井被叫停

  近日,一位读者向本报反映,枣强县大营镇一小区将地热尾水肆意外排,每天浪费上百吨的地热资源,在人们享受地热带来的温暖和惬意时,却不知是从子孙后代手中抢夺资源。

  昨日,本报对此事进行报道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水务和国土部门到现场调查,立即将运行中的地热井叫停。调查中发现,该地热井并未取得水务部门颁发的取水许可证,也没有取得省级国土部门核准的采矿权。

  对此,枣强县水务局要求该地热井开发单位必须办理取水许可证,并安装排水处理设施后方可运行。县国土资源局表示,该地热井正在申请采矿权证,目前尚未取得。按照相关规定,已将违法行为制止,并立案查处。

  多数地热井未经审批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抽取深层地下水至少需要两证:一是取得县级以上水务部门颁发的取水许可证,二是向省级国土部门申请采矿权,如果在城市规划区内,还应征得规划部门同意。

  记者从衡水市国土资源局和水务局获悉,该市160多眼地热井中,多数没有取得采矿权证,半数没有取得取水许可证。没有采矿权,没有取水许可,这些地热井可谓是“黑户”。

  对此,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承认存在这一情况,但也表示无奈。由于各种原因,至今多数地热井无证却依然在运行。不过,目前许多地热井正在“补证”。一部分地热井属于开发商擅自打井,补办手续时需要接受处罚,这些井还必须符合规划。对于那些回灌不能一步到位的地热井,还要监测、控制其采水量。

  补证需要经过相关评审,需要时间,而地热资源的开采利用多为居民取暖,所以,也只能要求地热井控制采水量,除此外,只能进行罚款。而这种监管方式,对许多用热单位来说,却无关痛痒。

  衡水市水务局水资源科负责人表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应到水务部门获取取水许可证。为减少开采量,近几年,水务部门要求,开发地热井必须安装水源热泵装置,增加热水循环次数,这也成为批准取水许可的重要标准之一。

  增加循环次数可减少开采

  搜索“地热井”,可以看到很多关于利用地热活跃经济的新闻,也有很多对过度无序开采的报道。不少人担忧,地热井从自流井变深水井,万年形成的地热资源,在人类的疯狂开采下,也许将在百年后枯竭。

  有网友曾称,“只有上水井,没有回水井。危害环境,贻害子孙。”可为什么这些地热水在采暖冷却后没有采取回灌措施,而是直排下水道?无论是国土部门还是水务部门都不约而同地说出了原因———相关的技术工艺复杂,所需资金昂贵,打回灌井需要2倍乃至数倍于打井的费用。

  既然“回灌”难度大、成本高,监管部门只好退而求次,要求用热单位增加热水循环次数,达到减少开采量的目的。例如,水务部门要求在办理取水许可证时,必须有尾水循环利用和多次利用的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
在有关专家看来,地热资源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目前,要让地下热水得以可持续利用,最好的办法是“回灌”,即将用过的地热尾水或其它合适的水及时回灌到地下进行补充。(记者 焦磊)

关键词:地热,部门,水务,资源,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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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赵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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