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环保部门将联合打击违法犯罪 发现请举报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从即日起至明年5月,全省各级公安、环保部门将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非法排放、倾倒污染物等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进行专项打击。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对象有九类,分别是: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或倾倒有毒物质,导致水源、土壤、植被受到污染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非法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标准或者省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盗窃、损毁环境监测设施或者使监测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废水排放和大气排放企业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以及在线监控设备数据造假的;在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中恶意偷排特别是异地非法倾倒的;阻碍或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环境保护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此次行动,各级公安、环保部门将按照联合执法机制,对公安机关环境污染案件线索核查的请求,环保部门将同时指派监测、环监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与公安民警捆绑作业。环保部门在执法时遇有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的,公安机关将及时介入,依法追究其责任。 省公安厅要求,对跨行政区域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上级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指定管辖或者直接侦办,打破地方干扰和保护。对涉及省外的重大案件和线索,各地公安机关要及时上报,由省厅申请公安部挂牌督办。省环保厅对各级环保部门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出具监测报告时限做出明确规定。 据了解,今年以来,在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下,全省公安机关已经破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95起,打击战果位居全国前列。 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方式:电子邮箱:hbhazd2013@163.com;腾讯微博:河北公安环境安全保卫总队;环保热线电话:12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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