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一采石厂晚上偷偷开工 污染环境事件违法
回收、加工废旧塑料编织袋;晚上偷偷采石子,井陉县公安局环保大队自10月中旬成立以来,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迅速开展工作,严厉打击涉嫌环保违法犯罪活动。11月11日至14日,连续查获3起污染环境案,抓获、行拘3名违法人员。 11月11日21时许,环保大队接群众举报:有人在微水镇马村村东回收、加工废旧塑料编织袋,严重污染环境。接报后,环保大队长武力军立即带领民警赶到该加工点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厂区外堆放大量白色塑料垃圾,厂区内机器正在轰鸣,空气中有大量刺鼻性气味和粉尘飘出。民警进入该加工点,当场将加工点负责人常某(男,43岁,邯郸市人)抓获,并将生产设备查封。经讯问,常某对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并在接到微水镇政府的停产通知后,仍非法回收、加工废旧塑料编织袋,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及粉尘颗粒,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11月14日凌晨2时许,环保大队接群众报警称:上安镇下安村梁某(女,53岁,鹿泉市人)采石厂和梁某某(男,47岁,井陉县人)采石厂,晚上偷偷开工生产石子,污染了周边环境。 接警后,民警火速赶至现场,在上安派出所配合下将两个采石厂老板梁某、梁某某抓获,并将生产设备依法查封。经讯问,二人供认了两个采石厂分别以月租金7万元价格租用他人发电机组发电,晚上乘无人之机开工生产石子共2000余方。 目前,常某、梁某、梁某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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