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立案侦办3起涉嫌污染环境违法犯罪
日前,保定对3起涉嫌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立案侦办。 雄县王某电镀加工点涉嫌环境犯罪案。7月7日,雄县环保局接群众电话举报,反映该县昝岗镇赵岗村王某开设的电镀加工点污染地下水。环保局现场抽取电镀液水样,经检测,水样中含有毒有害物质。因王某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犯罪,雄县环保局将该案移送雄县公安局,追究犯罪嫌疑人王某的刑事责任。 雄县王某某电镀加工点涉嫌环境犯罪案。8月13日雄县环保局接群众电话举报,反映该县雄州镇亚古城村王某某开设的电镀加工点污染地下水。雄县环保局经调查发现,该加工点无环保审批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生产中的污水直接排放到加工点南侧渗坑中。因王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犯罪,该案已移送雄县公安局,追究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刑事责任。 安新县李某镀锌摊点涉嫌环境犯罪案。7月23日,安新县环保局在现场执法中发现,刘李庄村李某在住宅内进行非法镀锌生产,生产中产生的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直接向住宅外的渗坑排放。经调查,该摊点使用锌和电镀化学品进行镀锌产生的槽液属于危险废物,系有毒物质,该案已被移送安新县公安局。(韩瀚、徐华) |
关键词: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立案侦办,保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