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700余名困难毕业生将领到千元求职补贴
截至9月底,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1.3%,与去年基本持平。对仍未就业的离校毕业生,我省将建立专门台账实名制管理,“一对一”帮扶其实现就业,确保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年底达到85%以上,力争达到90%。 昨日(23日),省人社厅召开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景庆雨,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刘剑英对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人才等重点工作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月底达到81.3% 1-9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1.3万人,在经济增速趋缓对就业拉动力不足的背景下,保持了城乡新增就业较快增长。截至9月底,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1.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达到1680.3万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0.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 为了针对性地做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对享受城乡居民低保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深入实施创业帮扶工程,到9月底,全省累计为6.2万人提供创业服务,其中领取营业执照2万人,带动就业4万人。 今后几个月,我省将重点做好离校毕业生的服务,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专门台账,实行“一对一”就业帮扶。同时,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9月29日,我省2013年第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已公布,共计729家用人单位、11872个岗位。目前见习工作正在进行中,力争到年底共征集就业见习岗位数量超过2.5万个,上岗见习人数超过1.5万人。 通过信息对接、服务对接、政策对接,确保毕业生离校服务不断线,确保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年底达到85%以上,力争达到90%。 记者追访 2700余名困难毕业生将领到千元求职补贴 问:困难家庭申领求职补贴是今年的一项新举措,请问求职补贴发放情况是怎样的? 答:从今年起,我省对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重点帮扶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根据相关规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高校的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都可以向所在高校申请并提供资料,而后由当地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后,将钱直接打到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上。 目前,全省已有100余所高校,共上报了2700余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各设区市人社、财政部门正在加快做好审核和发放工作,已有部分毕业生拿到了求职补贴,如石家庄市已经为第一批低保家庭毕业生发放了求职补贴,其他毕业生的求职补贴也将很快发放到位。 就业服务月5.2万毕业生登记求职 问:9月是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请问在活动中我省采取了什么措施?目前效果如何? 答:9月1日-30日,我省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开展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服务对象是,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类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 活动月中,我省对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按生源地、就业创业意愿、培训需求、家庭情况等进行分类建档,设立专门窗口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开通了高校毕业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绿色通道。为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和就业岗位对接、创业帮扶等各项服务。 据统计,服务月期间全省共对5.2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了求职登记;发布岗位信息11.5万个,组织专场招聘会242场,有3.3万名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意向;共为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服务4.3万人次,组织技能培训5700人,创业培训3900人;共帮助47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为5700名就业困难或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其中3300人已实现就业创业。 23.1万名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1-9月,我省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收入稳步增长。截至9月底,全省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比年初增加50.1万人、17.1万人、33.3万人、1.9万人和22.4万人,五项社会保险征缴收入达到682.8亿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截至9月底,全省共有3321.7万人参保,参保率达到96.3%。 据悉,我省职工医疗保险设区市统筹全部实质性运转,将封闭运行企业纳入了属地统筹管理。出台促进小微企业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对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登记、缴纳保费和欠费补缴等政策进行了调整,前9个月共有23.1万名小微企业职工新参加了工伤保险。 稳步提高社保待遇,今年第九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月人均增加177元,达到月人均1916元以上,增幅为10.2%。失业保险金月人均增加72.5元,达到月人均720元。这两项保险待遇继续保持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记者追访 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达70% 问:医疗保险待遇也是每个家庭和群众关心的问题,请问今年我省在提高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方面有什么举措? 答:今年以来,为不断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我省从四个方面推进了医疗保险工作。一是,各级政府对城镇居民参保人的一般性补助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目前已落实到位。 二是,城镇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今年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当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且均不低于6万元。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现有比例上逐步提高,目前已达到70%左右。 三是,今年以来我们在全省11个设区市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工作。针对门诊多发病、慢性病、门诊大病,从医保基金中每人每年拿出25—35元不等,建立了形式多样的城镇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制度,方便参保居民的非住院就医需求。 四是,确定了石家庄、唐山市为城镇居民大病医保两个试点城市,出台了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了招标与实施工作。其中,石家庄市已于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石家庄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支付上限12万,居民大病保18万,这样石家庄城镇居民医保每人每年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额达30万元。 “政务大厅”运行50余天,受理13881件业务 为转变政府职能,方便群众办事,省人社厅政务服务中心于8月30日正式建成试运行,第一批94项行政职权管理事项、25个处室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其中,82项业务事项窗口直接办理,12项业务事项委托窗口代理,实现了“一门受理、内部运行、限时办结”。 据了解,省人社厅对目前的141项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进行了论证,优化审批管理流程,25项审批事项得到合并调整和取消,39项审批流程项目进行优化再造。具体的缩短办理时限的事项达到30项,平均办理时限减半。 政务服务中心设在厅机关维明北大街118号2楼,分为4个功能区(咨询服务区、业务办理区、结果查询送达区和管理服务区),截至10月22日,共受理13881件199117人次业务事项,已办结13462件,办结率为96.98%。 特别提醒 3场大型人才洽谈会陆续召开 招聘旺季马上就要到了,近期我省将连续召开3场大型人才洽谈活动。 10月26日(周六),举办2013年河北省秋季人才交流会,地点在石家庄解放广场(老火车站广场)。目前,报名参会的单位已有812家,提供就业岗位1.5万个,预计参会求职者达到2万人。大会期间,将为各类中、高层次人才免费登记录入河北省人才信息库,并优先提供推荐等服务。 10月30日(周三),在北京大学举办“河北省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发布会”,会上将发布《河北省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组织高层次人才精品洽谈会。还将围绕“四大攻坚战”战略部署,推动辛集市、定州市与北京大学就县域经济发展举办合作签约仪式。 11月9日(周六),在石家庄河北会堂举办“河北省第四届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洽谈会”,为我省引进急需紧缺型高层次人才。截至目前,已征集用人单位300多家,提供高层次人才需求职位2100多个。需求单位主要包括我省重点高校及科研院所,重点企事业单位等,届时,将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30余所省外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组织博士团参会。(记者 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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