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明年5月 公安、环保联合严查环境违法
从即日起至明年5月,我省各级公安、环保部门将携手,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非法排放、倾倒污染物等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进行专项打击。 据悉,这是我省环保史上最严、最大规模的打击环境污染专项行动。 公安、环保将联合治污 昨日(11月18日),我省召开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从即日起至明年5月,我省各级公安、环保部门将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非法排放、倾倒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进行专项打击,重点打击对象九类。 届时,各级公安、环保部门将联合执法,并对环境污染源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信息档案。行动中,对公安机关环境污染案件线索核查的请求,环保部门将同时指派检测,与公安民警捆绑作业,配合做好污染物取样等工作。环保部门在执法时遇有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的,公安机关将及时介入,依法追究其责任。 行动情况将纳入考核 行动中如何避免地方对执法的干扰?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对跨行政区域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指定管辖或直接侦办,打破地方干扰和保护。 与此同时,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将结合全省工作实际,联合制定专项行动情况报表和考核办法,定期通报,并将其纳入2013年省对市综合考评指标体系。 会议还要求,调查取证需要出具检测报告的,县级环保部门3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市级环保部门3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省级环保部门认可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我省环保警察已初步建立 昨日,我省公安厅环保总队正式挂牌成立两个月。 截至目前,河北11个设区市、2个直管县(定州、辛集)、54个县区都建立了环保警察队伍,人员已达300余人。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在省、市、县三级成立专门环安队伍的省份。 目前,我省、市、县三级环保警察队伍已逐步建立,今后各级环保警察将协同各级环保部门联合执法。 同时,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继续向广大群众征集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线索: 污染环境犯罪举报电话:0311-83053388;环保热线电话:12369 邮箱举报:hbhazd2013@163.com 微博举报:腾讯微博搜索“河北公安环境安全保卫总队” 重点打击九类对象 1.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或倾倒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含有重金属的物质等有毒物质以及其他有毒物质,导致水源、土壤、植被受到污染的; 2.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3.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 4.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5.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 6.盗窃、损毁环境监测设施或者使监测设施不正常运行的; 7.废水排放和大气排放企业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以及在线监控设备数据造假的; 8.在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中恶意偷排特别是异地非法倾倒的; 9.阻碍或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环境保护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文/记者蔡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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