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霾根本还在能源调整 最好在源头解决潜在污染
核心提示 11月12日,本报刊发了《湿法脱硫方式助长雾霾?》一文,介绍了一位专业人士的观点:湿法脱硫装置在削减大量SO2的同时,又像是个大型PM2.5发生器,没有被捕捉到的(亚)硫酸盐、(亚)硝酸盐和粉尘与大量排放的水雾滴为PM2.5的快速形成创造了条件,助长了雾霾的产生。 连日来,该观点引发不少读者的热议,也引起省外一些媒体的兴趣。就此观点,相关环保专家表示,目前来看,湿法脱硫是公认的比较稳定的脱硫方式,究竟对PM2.5的影响有多大,有待进行科学研究。同时,专家认为,雾霾较往年增多的根本原因还是污染物排放量大、气象条件不利,要治本还是要想办法减排治污。 引发热议: 最好在源头解决潜在的污染 本报刊发《湿法脱硫方式助长雾霾》一文之后,引来不少读者和网友热议,有的赞同,有的质疑,而更多的读者则希望对湿法脱硫技术进行更深入的研究,进而采取更科学的手段降低污染排放。“脱硫技术是很专业的东西,对于老百姓来说,可能并不明白其中的技术核心内容,但是确实能看到那些大烟囱里冒着的白烟,也就当作普通的水蒸气看待。”一位读者说,普通市民看到的只是表象,究竟脱硫技术是否对PM2.5造成影响,还是应该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监测,从而更有针对性地治理。 一位从事环保工作的读者则认为,问题的关键还在于环保设施是不是正常运行,“部分企业为了节约成本,脱硫设备运行不正常,这样的话,纠结脱硫装置又有什么用?”他认为,应该加大对企业上马脱硫设施后“建而不运”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大科技治污的创新力度。“另外,如果在技术上革新,让企业脱硫的过程不再那么‘费钱’,或者在治污之后能带来二次效益,这无形中就引导企业自愿脱硫处理了。” 对此,省会一家热电厂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厂采用的是石灰石-石膏法的湿法脱硫装置,“这种方法是SO2先与水雾结合形成(亚)硫酸或(亚)硫酸盐,然后再与石灰石结合形成固态物质。”他介绍说,因为他们企业设备技术方面的原因,如果生成(亚)硫酸或(亚)硫酸盐不加石灰石处理,其酸性会对设备会造成损害。所以,只要机器运转,他们必须都用脱硫剂石灰石。“为什么出现一个蓝天之后,城市上空的灰霾很快就会滋生?”对此,一位热心环保的读者提出,应该认真摸一下每一家污染大户的家底,查找一下污染减排中的漏洞,“比如,每家污染企业的脱硫除尘设备是否过关,能否始终保持正常运转,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都有哪些,总量有多少,最好逐项能做个量化的公开大排名。” 同时,他认为,应该加快对治理污染科技的创新力度,挖掘治污的潜力和更好的减排措施,“唯有抓住重点切实治污,才有望驱散笼罩在城市上空的灰霾,蓝天才不会离我们越来越遥远。” 专家说法: 对PM2.5影响几何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在采访中,一位环保专家认为,在湿法脱硫的过程中,最终形成的固态物质可能是会有部分细小颗粒物释放到空气中,产生一些二次污染,产生的水蒸气也确实是雾霾形成的因素之一。但他认为,从理论上来说,形成的固态物质留下了的总量远远大于释放出去的量。“湿法脱硫设施不但可以明显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时也能通过降低前体物浓度,减少PM2.5中二次粒子的产生。”这位环保专家说,释放的颗粒物量究竟有多少,与脱硫的量相比,谁对大气污染的贡献更多,目前没有充分可靠的技术数据说明,不能出于一方面的考虑就妄下定论。不过,他也认为,湿法脱硫技术虽然会有水蒸气产生,但理论上并不会释放过多的其他PM2.5内核。“目前,省会大部分企业确实采用的都是湿法脱硫技术,而就目前来看,相比其他脱硫方式来说,湿法脱硫是公认的比较稳定的脱硫方式。”这位环保专家说,湿法脱硫率能稳定保持在90%左右。而干式或半干式脱硫的效果并不稳定。“理论上的道理是这样,但如果要下结论,还需要进行科学论证。”这位专家说,污染控制减排技术应该与时俱进,针对开始被人们关注和重视的PM2.5,究竟影响有几分,应该进行科学研究,以科学有效的数据论证得出最终结论。 延伸观点: 降低雾霾的根本还在能源调整 河北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一位教授认为:尽管湿法脱硫产生的水分可能增加局部区域的湿含量,在其他污染物存在的条件下会有助于雾霾的形成,但大气中水分含量只是雾霾形成的因素之一,如果只有水,那只会形成雾,而不会形成霾。湿法脱硫对大气的正面作用大于其产生的水蒸气带来的负面效应。要根本减少雾霾,还是要想办法减排和进行能源结构调整。“雾霾其实表示的是一种天气现象,它是指大量极细微的颗粒物等均匀地浮游在空中,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公里,通俗地讲,就是空气中的颗粒物降低了视觉的能见度。”他说,目前科学界基本认定,PM2.5主要是由煤炭、石油及其他矿物的燃烧、机动车排放的尾气及扬尘所产生的颗粒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等气态污染物的二次转化产生的气溶胶物质所造成。而来自于燃煤电厂的除了颗粒物外,排放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正是可以在大气环境中转化成PM2.5的气态污染物之一。 为何治污手段不断加强,雾霾天还是频发?这位教授认为,一是工业发展,电厂、化工厂的新建和扩建,加上机动车的增多,单位面积排放的污染物量太大,超过了环境的承载能力,从而形成阶段性区域性高污染。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建设发展迅速,面积扩张太快,加之大楼越建越高,增大了城区的地面摩擦系数,削弱城区地面风速使风流经城区明显减弱,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低层大气的扩散能力,容易在城区积累形成高浓度污染。 因此他认为,治理空气质量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减少雾霾天要从根源抓起,推动控制工业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和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加快进行能源结构调整的步伐。落实《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争取早日实现碧水蓝天。 除霾之道在于切实做好减法 湿法脱硫助长雾霾的说法,初听有些耸人听闻,细想其实有一定道理。因为,脱硫率高只是相对的,仍然难以避免数量可观的硫和其他污染因子在24小时排放,与此同时又伴以大量的水雾滴,那就意味着雾霾因素的增加是顺理成章了。何况,脱硫率高低也不是一般齐的,考虑到技术落后因素、设备老化因素以及某些企业偷工减料降低成本因素,实际运行效果也是千差万别,因此,说湿法脱硫装置是PM2.5发生器,从现实角度来说并不为过。 我们也抱着怀疑的态度请教过提出这一说法的专家:湿法脱硫方式本身就来源于西方发达国家,为什么在我们这里就会出现问题呢?专家介绍说,脱硫塔具体运作方式其实是有差别的,但更主要的两个因素是:我们烧的煤太多,我们的平均减排水平偏低。 其实,这正好指明了我们努力的方向和当务之急,那就是针对企业现有的情况,做好污染排放的减法,堵住污染排放大烟囱中的漏洞。我们已经看到,各重点污染企业减排设施的升级改造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但我们也了解到,有些企业减排工作仍然不到位,甚至有县里的热电等企业还根本没有建起相应的减排配套设施。因此,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不外乎两条路:一是降低燃煤等化石类能源的总消耗,直接降低对环境的破坏;二是通过技术更新改造和管理措施的跟进,稳定地减少企业的单位能源消耗污染排放量。我们无法慢慢地等待未来某一天能源结构得到彻底调整,我们更应该重视的是,企业现在是否在减少消耗、降低排放方面做足了减法。可以预期的是,如果减法能够做到位,增加的必然是蓝天。(记者李春炜 王永晨) |
关键词:降霾,雾霾,污染,能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