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布三起2013年反渎职侵权犯罪典型案例
长城网2月26日讯(宿馨元)记者从26日下午石家庄市检察院召开的“执法为民”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3年全市共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5件114人,起诉52件96人,判决47件90人,同时公布了3起典型案例。 行唐县看守所民警赵某某滥用职权案 行唐县看守所原民警赵某某,因其朋友李某某与高某某、杨某某存在经济纠纷,在桥西区法院进行民事诉讼。2007年,赵某某受李某某请托,趁行唐县公安局法制科无人之际私自取出立案决定书、卷宗皮和受案回执各一份,又到政工科开具一份取证的介绍信,私自去河南调查取证并制作询问笔录,伪造了高某某、杨某某涉嫌诈骗犯罪的立案卷宗。后该刑事立案卷宗被李某某取走,并提供给桥西区法院,用以证明高某某等人确实欠自己的钱未还。桥西区法院以刑事案件优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原则裁定中止该民事诉讼。 因为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被终止,原被告双方均四处上访告状,并引发了群访事件,严重损害了公安干警形象。赵某某作为看守所民警,明知自身没有权限办理刑事案件,而超越职权私自制作法律文书,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已涉嫌滥用职权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犯罪。 此案经市检察院指定,由桥西区院反渎局于2013年7月17日立案侦查。2013年12月6日赵某某被桥西区法院判处犯滥用职权罪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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