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巡视工作机制实现监督常态化的实施意见
四、完善巡视成果综合运用机制 12.强化成果运用。把巡视成果运用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将巡视成果运用到查办案件、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等有影响、有震动、有约束力的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巡视中发现的涉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线索要及时调查处理。组织部门要把在巡视工作中形成的对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价等作为调整班子、选配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13.建立督办机制。建立健全成果运用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逐项明确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确保成果运用落到实处。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对上一次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巡视工作结束后,省委巡视组会同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对整改问题实行挂账督办,定期或不定期到被巡视地区、单位了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整改要求。对情况复杂、涉及体制机制、解决难度较大的问题,由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立项督办,推动巡视中发现问题的解决。 14.建立公示制度。巡视工作结束后,被巡视地区、单位在按照规定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党组织报送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的同时,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公开的时间、范围和方式,由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制定统一规范,并会同有关省委巡视组和被巡视单位上级党组织进行监督。 15.扩大监督效应。被巡视地区和单位要在依据巡视反馈意见积极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注意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堵塞监管漏洞,建立长效机制。上级党组织要主动查找自身在工作指导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动解决在辖区内其他地方存在的同类问题,扩大巡视效应。加强巡视成果的综合研究,对发现的全局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巡视机构要向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写出专题报告,有关部门和地区要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发挥巡视监督的治本功能。 |
关键词:巡视工作,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