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禁采期元氏县泄洪河道内采砂 洪水来了咋办
-挖掘机正在河道内采挖砂石。记者佘慧摄 日前,元氏县一村民来电称: 元氏县北正乡褚家庄村旁有条泄洪河道,如今河道内有人采砂,挖掘机都挖到庄稼地边上了,如果发大水十分危险。 连日来,省会阴雨连绵,接连降下的雨水在提升了省会地下水位的同时,防汛也成为目前的重要任务。然而,在元氏县北正乡褚家庄村,竟有人在泄洪河道内采砂,采砂人不仅挖毁了村民的庄稼地,而且将河道堵塞。如果上游水库泄洪,这个偏远小山村的命运将不堪设想。 7月10日下午,穿过一条条山间小路,记者来到了元氏县北正乡褚家庄村。记者看到进村的山路一侧是一条河道。如今,河道内堆满砂石,天空下着小雨,两台大型挖掘机依然在不停挖砂。向前不远,筛好的砂土堆连成片,几乎将整个河道堵塞。 据村民介绍,这条河名为潴龙河,发源于北正乡,县内长40公里,是元氏县境内的一条主要行洪河道。为防水大时冲毁庄稼,原本河道边的田地筑有防护的石墙,如今为了开采砂石,这些石墙都被挖掉了。 据了解,受影响的河边农田有十余亩,涉及七八户人家。在村口处,记者看到一块“河北省元氏县山洪灾害防治工程项目警示牌”,上面写明褚家庄村灾害源是村北小型水库。 根据《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每年7月1日至8月15日为禁采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河道的禁采区和禁采期予以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河道的禁采区、禁采期进行河道采砂活动。 随后,记者找到了褚家庄村村支书刘辰怀。刘辰怀拿出一份“河道整治合同”和一份“整治的函告”。记者看到,在“河道整治合同”中写明甲方为褚家庄村民委员会,乙方为河北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同约定,乙方义务为“疏浚河道加固堤岸,负责治理资金和施工”,同时,“在不影响河道行洪的前提下,乙方可对河道进行综合开发,如采石采砂和旅游开发等”。 在发给北正乡政府的“函告”中,元氏县水务局表示:“潴龙河自“96.8”洪水以来,水毁工程一直未能全面整治,由于没能及时整治,导致时家庄水库每年汛期淤积,对防洪产生严重影响,危及下游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此我局对自发投资整治该段河道的河北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予大力支持,整治河道过程中涉及的村民占用河道情况请你乡给予支持解决。” 村支书刘辰怀说:“在采砂过程中,确实有一些沿河道的庄稼地受到影响,采砂场也表示汛期内可能无法恢复,如果造成损失将对村民进行赔偿。”刘辰怀表示,他已同采砂场相关领导进行沟通,将对涉及田地进行拍照、测量,如果田地被冲毁,对方将进行赔偿。 除了赔偿,如果洪水来了,其实村民更担心的是会不会威胁到生命财产安全。“难道合同中写明可以采石采砂就可以不管汛期的危险了?”有村民担心地说。 直到7月18日,河道内的采砂仍在进行中。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元氏县水务局,该局办公室一位姓李的女性工作人员表示,将尽快向领导汇报这一情况,对在河道内采砂一事进行处理。记者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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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砂石禁采期,汛期,河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