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下开工 不能一碗绿豆汤了事
七月份以来,我国多地出现35℃以上持续高温天气。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快递员、送水工……这些户外劳动者的高温权益是否得到保障成为社会各界关心的话题。7月30日,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签署重大气象灾害(高温)II级应急响应命令,这是我国有史以来启动的最高级别高温应急响应。 全国各地高热不退,尤以长江中下游地区为甚。高温下的异象层出不穷:绍兴男子中暑,最终不治身亡;湖南娄底,鸡蛋放置半月后孵出小鸡;杭州保洁员扫马路猝死;上海2名热射病患者身亡…… 异常高温袭来,本应采取紧急应对措施,不管是公众的日常生活,还是企业的夏季生产,都需根据天气作出针对性安排。然而,从各地反馈的情况来看,有些高温下作业的工种既没有缩短工作时间,也没有发放高温津贴。有些地方对高温带来的连锁反应估计不足,高峰用电期偏偏出现停电现象,用水量上涨时偏偏出现断水,给生产者和休闲者带来不同程度的麻烦。 事实上,在烈日下工作的人员多属话语权薄弱的群体。建筑工地上的泥瓦工人,都市街道上的环卫工人,穿梭城市中的快递人员和送水工人,他们找到工作就已不易,所以格外勤勉小心地守护着自己的岗位。即使高温补贴没有发放到手里,往往也没有勇气去向管理者讨要,更不要说向社会监督部门投诉。在人力资源局部供应过剩,劳动保护意识普遍不高的情况下,指望劳动者自己去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是不现实的。此时此刻,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发挥作用,统筹安排、严加督促。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和劳动者权益,对建筑工人和环卫工人等室外工种应有特殊保护措施,高温达到一定的指标就必须停工,在劳动的时段和班次上灵活安排,高温补贴一定要发放到手,不能一碗绿豆汤了事。即使是室内生产,如非特别必要,不要组织工人加班加点,有条件的企业应在不造成损失的基础上,有意识地减少工人的劳动时间。 事实上,除了一线的劳动者之外,公共服务部门需要做的事还有很多:居民的用水用电一定要全力保障,不能在关键时刻掉链子;开辟一些带有公共服务性质的乘凉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的空调开足,公众在此既可以纳凉,也可以进补知识;在人群比较密集的场所,如公共交通工具上、医院和各种办事大厅里,要有足够的防暑降温保障措施。 高温不期而至,“顶高温,战酷暑”不再为新时代所提倡,防暑降温、安全生产才是当下的主旋律。特殊天气特殊对待,能否及时根据高温天气作出各方面的灵活部署,反映着一个社会的文明和发达程度,也足以见出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和水平究竟怎样。从目前来看,有些地方的表现难称理想,转变理念、积极应对已是当务之急。-特约评论员李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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