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下个“文明创建管理费”
湖南衡阳市物价局与交通局近日联合下发了一份红头文件,批准出租车公司可向出租车司机收取“文明创建管理费”,此举引发轩然大波。 乱收费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没错,但开展活动是有成本的。其成本该怎样分摊,有关资金该怎样管理使用,应由企业和车主充分沟通协商达成共识,职能部门不能随意包办。衡阳市物价局和交通局仅仅根据出租车企业申请即下发文件,既无法律依据,在程序上也甚为不妥。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2006年即联合下文,要求清理涉及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集资摊派、经营服务性收费和其他费用,如今衡阳市却出现了乱收费的“前减后加”现象,这只能加剧司机们对未来生活的焦虑。 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文件规定,文明创建优秀单位每月每车收200元,合格单位每月每车收100元,不合格单位则不收。这难道是引导司机向不文明看齐? 对于这样一个于法无据、于理不通的“文明创建管理费”,该清理了。-涅水缨 |
关键词:文明创建管理费,出租车公司,收取,红头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