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缘何会不懂“有教无类”?
郑州图书馆出台新规,谢绝14岁以下少年儿童入馆。原因是一些市民反映,孩子的尖叫声、哭闹声使原本安静的图书馆变成游乐场。消息传出,有人拍手叫好,有人认为图书馆无权阻止一部分公民进馆,是荒诞蛮横,还是无可奈何?你怎么看?(8月12日中国新闻网) 图书馆,本来就是一个有教无类的平等场所,是一个培育和强化平等宽容健康向上读书气氛的场所。只要肯看书,只要爱读书,无论是谁,图书馆都不应该设防。当然,为了营造安静舒适规范的阅读环境,图书馆应加强管理,一方面,需要成年人对自己的未成年孩子加强教育,在一同前往的情况下,应随时叮嘱要保持安静,自己更要以身作则,做一个安静阅读的读者;在孩子单独前往时,应该在孩子出发前告知。图书馆方面,应该加强巡视和劝导,应该设立儿童阅读专区,但即使设立儿童阅读专区,也应该进一步完善儿童阅览区相关制度,帮助儿童养成安静读书的良好习惯,而不是仅仅因为儿童吵闹就一禁能够了之的事。 如何同时保障成人与孩子两者共同的权利,是摆在图书馆管理者面前的一个两难选择,这就有待图书馆的管理者开动脑筋,在保障成人与孩子两者共同的权利方面找到平衡点,达到双赢的最佳效果。就保障孩子的阅读权力方面来说,需要图书馆与国家相关部门的更多关注与投入了,比如设立儿童阅读区,或儿童图书馆。发达国家就十分注重孩子的阅读培养,一些国外图书馆就正在做这方面的努力,改换墙壁颜色、设立游戏区、讲故事、教家长如何带领孩子养成阅读习惯等,在丹麦一些儿童图书馆,甚至会为读书太晚的孩子提供免费住宿。美国一些图书馆对小婴儿开放,为家长上课,推出阅读奖励计划,总之一切都为了吸引孩子的到来,让孩子乐意来是当地图书馆的目标。这些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举措值得我们借鉴,帮助孩子们养成阅读的良好习惯。 图书馆是教育的一部分,那么它就肩负着教育孩子阅读的重任。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学生的智力发展取决于良好的阅读能力。由于可见培养孩子阅读能力的重要性,它是提高国民知识储备和国民素质最好的方式,我国的图书馆应尽快适合自己的角色,将等待孩子自愿来读书变成吸引孩子来读书,国家也应对此更加重视,给予更多投入,帮助图书馆完成转型,尽快让孩子们找到可以读书的地方,乐意读书的地方,不再做一个被“嫌弃”的读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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