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了6000远赌债玩暴力 非法拘禁对方终获刑
为了索取16000元的赌债,王斌等人将对方软禁,并向对方的妻子索要债务。昨日,新华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斌、李浩、张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六个月并缓刑一年。 2012年4月的一天凌晨两点,王斌和“胖仔”(现在逃)、魏某等人在石市某县一棋牌室打麻将。魏某由于牌技不高,随身携带的现金在几个小时之内全部输光,魏某为了翻盘,于是当场向王斌借款16000余元,没想到,一晚上又输了个精光。王斌要求魏某在两天之内偿还16000元赌债。可两天之后,魏某不能当即偿还,王斌大怒,当即控制魏某并对其进行了殴打(经法医鉴定,魏某被打成轻微伤),而后,王斌又找来好友李浩、张辉,三人开车将魏某强行带到石市一酒店房间内,要求魏某给其家人打电话汇款,李浩和张辉在该酒店房间内看守魏某达12小时,魏某看不能脱身,于是趁机给妻子打电话,其妻子迅速报警,公安民警赶到该酒店内将魏某解救。迫于压力,王斌于两个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首先,王斌的债务从本质上说是赌债,系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其次,即便是合法债务,索取债务也不能通过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方式进行。(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
关键词:赌债,非法拘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