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导演》省会首映 片方回应与王宝强舌战
导演宋阳(中)制片杨小秋(右)。 《疯狂的导演》剧照 27日,因王宝强和导演宋阳在微博上的骂战而备受关注的喜剧电影《疯狂的导演》在石家庄举办了全国首映礼。导演宋阳、制片人杨小秋携主演高天等亮相,预告片中的领衔主演王宝强、刘桦、徐帆等大腕并未到场。 制片人:或追究宝强法律责任 《疯狂的导演》预告片中,王宝强骑着雪地摩托与同行女贼上演惊天大逃亡;徐帆、刘桦饰演的夫妻俩上演荒诞“二人转”……虽然王宝强没有亲临首映礼现场,但预告片还是大打王宝强牌,“他走出囧途”、“他不再相信天下无贼”、“他是大盗王宝强”等字眼轮番闪现。 发布会现场,就与王宝强舌战一事,制片人杨小秋首次向媒体公开做出回应。杨小秋表示,王宝强的微博发布之后,引发许多公众账号转发,并引起众多争论,严重损害了出品方的利益。杨小秋称,该片在拍摄之初,经王宝强本人要求,签署包括“领衔主演”等在内的多项协议条款,并为了配合其工作,除了片酬之外还为他安排了配套服务。王宝强在本片中也绝对不仅仅只有两场戏,更不可能是客串。杨小秋还表示,8月25日导演宋阳已经在微博上出具了相关资料,以佐证王宝强在片中的领衔主演身份,该片的出品方更是在8月26日联系到了王宝强工作室,要求其更正微博内容,并道歉。片方将保留追究王宝强法律责任的权利。 王宝强经纪人:是误会,双方在沟通之后,记者联系上王宝强的经纪人宋哲,他表示这件事是由误会造成的,双方正在就此进行沟通,不希望因此结怨或造成对立,而是希望和平解决。前几天,王宝强和导演宋阳分别提供了两份不同的合同以证明各自立场,宋哲告诉记者,这其中存在误会,当初签合同的时候,剧组与王宝强的前经纪公司签了一份,而这份合同王宝强是没有见过的,也没有他本人的签名,而王宝强与剧组签的是另外一份,所以最终出现了两份不同的合同。“影片是五年前拍的,而当时操作这件事的人都已经找不到了,留给我们这个问题,接下来双方会通过沟通解决这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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