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公安局整治大气污染 查处黄标车违法296起
长城网衡水10月12日电(王刚 郭建博 王永宏 邢梅智)记者近日获悉,按照衡水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的总体部署,衡水市公安局坚持高点站位、强势推进,有关警种部门全警参战、放弃休假,以严格管控黄标车为切入点,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集中整治行动9次,查处黄标车交通违法296起、渣土车违法142起,查扣黄标车、渣土车63辆。 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充分发挥治理黄标车主力军的作用,专门制定了《国庆期间加强黄标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任务目标和责任单位,迅速铺开整治行动。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将黄标车禁行区域外延至整个外环路,迅速调整、增设禁限行标志,在各环路入市口设置卡点,严防黄标车驶入市区;严把机动车转入关口,将外埠转入机动车环保排放标准由国Ⅲ提升至国Ⅳ,有效消减全市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调整机动车检验流程,将尾气环保检测前置,对于尾气检测不达标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车辆年检业务,并加快报废车报废进程,提升机动车报废比率;强化路面管控,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在南外环红旗大街口、人民路京衡大街口、西外环人民路口、中华大街人民路口、北外环榕花街口等地设置固定卡点,对过往车辆逐一进行盘查比对,凡违反禁行规定的车辆一律予以查扣,流动治理小分队实行昼夜巡查,实现了对黄标车、垃圾车、工程车全覆盖治理;加强与城管、住建、交通等部门的联合执法,严打抛洒、超载、闯禁区等突出违法行为,增强打击合力,提升了工作效能。 工作中,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对全市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27805辆机动车进行公告,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将予以注销;通过新浪、腾讯微博和手机短信等,及时发布黄标车的危害及相关治理工作信息,共发布微博45条,发送提示短信12.5万条;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一同参加对黄标车、渣土车的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对违法车辆和人员进行监督举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新闻链接 衡水市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为有效治理大气污染,未取得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取得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驶入衡水市区(西外环以东、北外环以南、南外环以北、京衡大街以西);自2013年10月9日起,申请转入衡水市外埠机动车尾气必须达到国家机动车第四阶段(国四)或国四以上排放标准。 |
关键词:公安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