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河北个人所得税107.39亿 同比增7.75%
截至9月底,我省完成个人所得税107.39亿元,同比增长7.75%,其中财产转让所得实现个税12.78亿元,增长最快,达到34.64%。这表明居民财产性收入已成为我省个税新的增长点。 省地税局相关人士介绍,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前三个季度中,财产转让所得实现的个税在3月份激增,增幅高达222.84%,增长2.74亿元,其他各月也大多实现高幅增长。分析数据显示,财产转让所得实现的个税中,逾七成来自房屋转让所得。受“国五条”调控政策影响,我省二手房交易数量在3月份创新高,实现个税3.06亿元,增幅高达639.61%,为前9个月增幅最高的月份。1-9月份,房屋转让所得实现个税9.39亿元,同比增长143.1%。 2011年9月1日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将9级超额累进税率结构修改为7级,相应的级距也进行了调整,最低1级税率由5%降到3%,同时将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3500元/月)。受政策影响,我省个人所得税从2011年9月起开始减收,一直持续到今年2月份。在财产转让所得的强力拉动下,个人所得税从3月起实现增收,增幅保持在4%至9%之间。 据了解,个人所得税除财产转让所得之外还有10个税目。前三个季度,增收的税目还有:劳务报酬所得3.87亿元,增收0.44亿元,增长12.9%;减收的几个税目是: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17.45亿元,减收2.01亿元,降低11.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15.22亿元,减收0.43亿元,降低2.75%;偶然所得1.36亿元,减收0.43亿元,降低2.75%。 |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增长,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