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银行存款又“缺血” 石家庄市民可货比三家
一方面是银行间市场流动性临近年底惯性紧缺,另一方面是年末各项考核又渐行渐近,银行之间对客户和资金的拉拢仍在火热进行当中。虽然监管部门多次禁止高息揽储,但银行的“跨年模式”早已马力全开。礼品、返现、理财产品开足马力吸引市民的荷包,在这种趋势下,大可以为自己的“闲钱”货比三家,赚取更高收益。 拉存款: 高息揽储揽到超市口 “你好,我们银行存款存一万奖励70元,一万起存,就在附近”,在石家庄一家永辉超市,某家异地城商行的客户经理一边将名片发给来往的市民,一边介绍着。“拉存款都拉到超市门口了,银行也不容易呀”,不少市民议论着。 记者走访了石家庄几处银行集中的街道,发现这种高息揽储并非个例,以前私下和客户谈的一些优惠,现在为了吸引新客户,都放到了明面上。“现在储蓄存款被分流得太厉害了,要完成揽存指标越来越难了。”一位不愿意具名的某银行客户经理告诉记者,面临年底的存贷考核压力,不少银行也使出了存款送礼品、贴息存款等招数。 “在年底之前,我要完成100万元的储蓄存款业务,现在才拉来30万。”据介绍,临近年末出于存贷比压力,各个银行网点都要完成一定的存款指标,但由于理财方式的增加,不少居民存款都被分流了,今年的任务并不好完成。 记者同时得知,不少银行尤其是城商行全线上浮了各个档次的定存利率,都上浮的结果就是等于都没上浮。“定存利率最高只能上浮10%,单靠这个已经很难吸引到存款了。”上述客户经理说,有不少银行在年底都会推出存款送礼品的活动,存上一定数额的定期存款,就送购物卡或者毛巾,大米等实物礼品。“这些往往要客户经理自己掏腰包,但是不完成任务奖金就没了,所以自己负担也就认了”,上述客户经理表示。 监管部门人士告诉记者,尽管目前我国利率呈现市场化趋势,但目前这种行为仍属于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银行不得变相提高或降低存贷款利率,不得支付或收取法定利息之外的任何礼品或额外费用。揽储大战中的贴息存款等违规行为很容易形成恶性循环,而且带来了存款的不正常流动,增加了银行的经营成本。 卖理财: 理财产品比着给“高价” “上个月刚买了5万元的一款理财产品,收益率是四点多,没想到才隔了不到一个月,收益率就上五了。”在石家庄广安大街,市民刘芳觉得自己的理财产品买得有些早了,“不如再等几天了,听说现在还有银行的收益率都上六了呢。” 年底银行揽储的大战大幕拉开后,最直观的反应便是银行理财产品在上周“价量齐升”。数据显示,上周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继续抬升,平均收益率超过5%。以上周五到周日三天发行的产品为例,仅有四分之一的产品预期收益率在4%以下。在短期理财产品中,某银行一款产品投资期限为98天,预期收益率达5.65%。与此同时,中长期产品收益率超6%的数量正在增加。 不仅如此,在往年由城商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唱主角的揽储大战中,一些国有大行今年也提前发行了高收益产品,加入了揽储大战。记者看到某国有银行推出的一款专属理财产品从11月18日至25日之间认购,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分别已经达到6%,但认购金额为15万元起。 看趋势: 存款被“分流”渐成常态 日前,央行发布了10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央行统计数据显示,在财政性存款大增6284亿元的情况下,10月住户存款流失严重,减少8967亿元,当前银行正面临严重流失。而这种状态,恐怕将会成为常态。因为,市民的余钱可以去的渠道越来越多。 有业内人士分析,10月份居民存款减少的原因,除了证券、信托等方面对存款的吸引,互联网金融也大量分流了居民的存款,“之前,余额宝的规模已经突破千亿,还有百度等也开始发行互联网理财产品,这对银行资金的分流能力不可小觑。” 某银行的相关负责人李女士介绍,随着年末临近资金面紧张,银行会推出更多的业务来进行揽储,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有望继续冲高,超过6%的理财产品会越来越多。现在市民可以多做关注,等年底收益率再走高时,可以购买一些中长期的产品。 抢购理财产品须三思 存款要货比三家,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更要看清产品实质。 看清产品的发行方很重要。银行理财产品是由银行募集资金负责资产、投资并进行收益分配,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合同是与银行签订,而非个人或其他公司。而代销理财产品则是与银行以外的其他机构签订合同。 想获取高一点收益的市民,还可以关注一些理财产品销售新渠道,例如网银、手机银行等渠道的专属理财产品。无论是期限还是收益率,都要比柜台产品更具吸引力。 个人海外金融资产明年1月1日起需申报 你持有国外的股票吗?你在国外买了房子吗?你在国外有贷款吗?……从明年1月1日起,这些都需要按规定申报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近日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新增一条规定:“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有关情况。” 分析人士指出,目前,在海外配置资产和移民的中国人越来越多,一些投资移民项目本身就是直接的投资理财行为。比如香港投资定居项目,需要投资1000万港元于香港的股票、证券等金融产品。按照新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这1000万港元的金融资产必须向外汇局申报。此外,还有一些内地居民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美股和港股的投资,或者购买境外金融机构发行的基金、理财产品,按照规定,这些资产也都要申报。 办法对资产申报范围做了具体规定。需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报的范围包括,中国居民在境外的股票、债券、存款、理财产品、贷款等金融资产和负债,而投资移民“资金”也在此申报之列。关于需申报的人员,办法明确,中国居民和在中国境内发生经济交易的非中国居民均有义务,并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申报国际收支信息。办法中的“居民”包括机构和个人。 受外汇管制的限制,中国居民有一些是通过地下钱庄等非法途径将资金转移海外,这部分的个人资金资产将很难被监控和查处。专家分析认为,近年来,国际收支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交易内容日益多样化,国际收支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国际资本跨境异常流动加剧,监管难度加大,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对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和分析,提高预警能力。 对于中国居民、非中国居民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将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的相关处罚,包括: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新华社) |
关键词:存款,银行,货比三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