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151万亩农村土地实现流转 流转率达20%
从唐山市土地流转中心获悉,为实现农村土地的更合理更有效利用,该市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全市已流转土地151万亩,土地流转率达到20%。通过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面积108万亩,土地规模流转率达到71.6%。 唐山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市、县(市、区)、乡、村四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市、县两级共成立土地流转机构18个,成立乡镇级土地流转机构194个,村级配备了土地流转信息员。该市出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是我省首部以政府名义出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范性文件。同时,通过加大管理服务力度、强化财政扶持、加大宣传培训,为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创造了条件。目前,全市土地流转率和土地规模流转率分别比2009年提高了16.2个百分点和27.4个百分点。 为使土地流转运行机制更加完善,该市制定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流程》,以实施土地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为重点,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登记备案、档案管理等制度。制定了《土地流转委托合同书》等11个示范文本,严格土地流转监管,土地流转行为日益规范。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签订土地流转合同30.3万份,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率达到86.3%。 在此基础上,唐山市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土地流转的扶持和奖补力度,尤其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的奖励扶持力度,调动了各类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的积极性。玉田县对达到一定条件的转入方分别给予每亩50元或100元的一次性奖励;迁安市自2009年以来,累计扶持奖励转出土地农户资金800多万元;滦南县采取优先扶持规模经营主体的方式,向滦南县华圃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等8家主体优先补贴拖拉机等10类农机具287台(套),补贴资金49万元。随着规模经营主体的日趋多元化,规模流转面积不断扩大,全市规模流转面积由2009年的13万亩增加到了101万亩,其中50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面积达31万亩。 土地有序流转,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呈现出专业大户经营、土地股份合作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种模式。玉田县种粮大户辛俊银自2003年开始,先后从农民手中流转土地7000余亩,进行粮食集约化生产经营,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滦县宝福现代农牧有限公司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每亩地每年红利不低于300元,每亩地每年的流转费用为500元,村民做日工每月收入1000元。迁西县世泉花木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1000多亩培植苗木,仅2012年就实现销售收入315万元,支付农民工资110余万元,切实增加了农民收入。 土地流转与产业化经营相结合,使现代农业发展步入新天地。土地流转使土地逐步向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集中,为大面积统一耕种、施肥、管理创造了条件,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作业效率,为农业集约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运作、企业化管理奠定了基础。滦南县地之韵生态种植有限公司通过土地流转,一期流转土地615亩,涉及农户122户,每亩保底租金2450元。公司建有有机草莓大棚91个、有机蔬菜棚16个、有机蓝莓区185.7亩,农户不但每年每亩地能拿到土地流转费用,而且还可以优先在公司上班,每年工资及奖金能达2万元至3万元。据初步统计,该市土地流转经营主体个数已达9000多个。 |
关键词:土地流转,经营,唐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