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教育扶贫学校贫困生将有专项资金补助
记者2月8日从石家庄市教育局了解到,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印发《石家庄市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市、县两级财政将为山区教育扶贫工程项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就学提供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 根据规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其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天补助8元,每年补助生活费1760元;初中每生每天补助10元,每年补助生活费2400元;初中每生每年享受交通补助450元。资助对象为石家庄市山区教育扶贫工程56所项目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根据《办法》规定,符合下列任意条件的学生,均可优先享受资助:持有特困证(卡)或低保证的农村家庭子女;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父母一方已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父母中有智力障碍或精神障碍,不能劳动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口较多导致经济困难;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按照规定,补助资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办法》要求学校要根据各年级、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之间的差异综合考虑,制定本校名额的分配方案,不能平均将资助名额分配到各班。每笔资助金均要有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学校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任何形式,抵顶或扣减资助资金。(记者郭鹏) |
关键词:石家庄,教育扶贫,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