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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河中现男性无头碎尸 绿提包内发现左腿

http://www.hebei.com.cn 2014-02-07 13:12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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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现场勘验。

专案组分析案情。

  近日,在河北省邢台市公安局统一指挥下,在兄弟单位的大力配合下,邢台市桥西公安分局攻坚克难,连续奋战12个昼夜,成功侦破1.13杀人碎尸案,抓获23岁犯罪嫌疑人荆某和22岁的赵某。至此,在牛城民间一时造成人心惶惶的无头碎尸案暂告一段落。

  惊现碎尸

  2014年1月13日16时17分许,邢台桥西公安分局刑警二中队接110指令,群众报警称发现一军绿色提包,包内有残缺尸体一具。

  接警后,邢台桥西公安分局迅速启动命案侦破工作机制,并成立了“1.13”专案组。局长黄艳林、副局长刘智勇立即组织刑警大队精干警力赶赴现场。经勘查,在守敬南路锦江不夜城西侧约200米七里河南岸冰面上有一军绿色提包,包内有一条人类左腿。提包下的水里有一无头男性躯干、右臂及其余肢体,躯干上有十余处刺伤痕迹。办案民警认定,这是一起故意杀人碎尸、抛尸案。

  邢台市公安局副局长邢群英、刑警支队长王志杰立即带领刑警、技侦支队等精干力量,第一时间赶到桥西公安分局,并召集七里河分局、桥东分局、高开分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协助桥西分局开展案件攻坚工作。

  专案组在汇总了现场勘验、走访及法医等相关情况后,一致认为,1月13日发现的七里河无名尸案,是一起有预谋的恶性故意杀人碎尸案,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尤其发生在春节之前,省“两会”即将召开之际,社会影响十分巨大,因此,专案组提出要调集一切资源,利用一切手段迅速查找尸源,力争早日破案,努力消除社会负面影响。

  伴随案件在民间的逐步传播,许多市民均感人心惶惶。记者从当地警方了解到,首先发现尸体的报案人一度心神不宁。

  悬赏五万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专案组成立了指挥协调、录像调取、情报研判、视频分析、现场走访、信息搜集等工作小组。

  第一,查找尸源及案发第一现场。专案组在邢台市公安局的协调下,召集临近9个县(区),并将案情通报给各地公安部门,安排民警对邢台全市出租房屋进行排查,对全市近期装修尤其是粉刷墙面的住户进行排查,以期发现杀人的第一现场。同时,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体,悬赏五万元查找尸源。

  第二,启动了例会机制。每日20时30分在邢台桥西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召开碰头会,总结一日工作,明确下步工作任务。

  第三,开展了分析研判。根据法医判定及报案人陈述确定的可能抛尸时间,按照“以可能的抛尸时间找车、以车找人”的工作思路,密集调取1月2日至9日抛尸现场附近相关录像,查找可疑车辆和人员。对现场发现的装尸体的提包、尸体上袜子等物品,组织专人分析查找其生产及销售地。

  经过近十天的不懈努力,专案组民警排查各类车辆3697辆,排查人员1280人,出租房屋3368户,装修房屋257户,出售提包商店(场)389间,获取失踪人员信息11人,但一直未发现有价值的情报线索。

  身份确定

  就在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之时,1月23日10时许,邢台桥西公安分局接到广宗县群众王某打来的电话,称其通过村里的广播得知市里正在核查失踪人员,其哥哥王某目前已联系不上,体貌特征与通告中通报的受害人十分相符。接此情报后,专案组立即协调广宗县局组织王某妻子、子女对尸体特征进行辨认,采集DNA样本与死者进行比对,并对王某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

  1月23日21时,专案组收到消息,王某子女DAN样本与死者比中,确定了死者就是王某。经情报部门分析研判发现,死者王某手机于1月8日14时20分左右关机,从此后就再未开启,最后联系的两个电话号码机主姓名为曹某、王某,专案组推测,使用这两个号码的十分可能是杀人碎尸案的嫌疑人。至此,“1.13”杀人碎尸案的侦破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经过连夜工作,随后情报部门经认真分析,判定曹某、王某为伪造手机机主身份。民警通过嫌疑人联系号码等线索,查找到嫌疑人的真实身份为威县群众赵某、荆某,并很快确定了两人可能的居住地点。

  赌博结怨

  1月24日,邢台市局副局长邢群英、刑警支队长王志杰、桥西公安分局副局长刘智勇,带领桥西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赶赴威县,在威县县局的大力配合下,1月25日凌晨2时许,先后在赵某租住处及荆某父亲租住处将两人一举抓获。在铁的证据和强大的政治攻心下,犯罪嫌疑人赵某、荆某交代了作案的全部经过。

  2013年,两名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王某在邢台市桥东区打工,三人在桥东区大通街一棋牌室认识后,经常一起参加赌博活动。在赌博过程中,受害人王某多次欺负犯罪嫌疑人赵某,致使赵某产生了报复王某的心理。1月8日,赵某找到荆某商议密谋报复王某。当日12时许,两人以一起打牌赌博为由,将王某骗至赵某在桥东区铁工街的出租房内,三人一起打牌到当日14时许,犯罪嫌疑人赵某按照预谋手段借故与王某挑起冲突。赵某、荆某二人用事前准备好的剔骨刀将王某杀害并分尸。之后,赵、荆二人用赵购买的提包、拉杆箱等,将尸块及作案物品分成两部分进行包裹,并打车将一部分抛于七里河中,一部分抛于威县金水河内。

  经过邢台桥西公安分局办案民警两天艰苦细致的打捞,犯罪嫌疑人在威县金水河的第二抛尸现场的尸块及作案工具,于1月26日17时被成功打捞。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荆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记者 张会武 通讯员 闫辰国 王东海)

关键词:邢台,无头碎尸,分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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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赵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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