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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省委一号文件:农业要强农村要美农民要富

http://www.hebei.com.cn 2014-02-07 08:54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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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当前我省农业和农村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但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诸如:农村分工分业深化,分散的农业经营方式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农村资产资源不活,农民财产权利缺失,拓展财产性收入来源、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要求日益迫切;农业农村资源要素流失加快,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亟待健全等。为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不断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加快推进“四化同步”、城乡发展一体化,实现河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近日,省委一号文件《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并印发。

  对于广大农民而言,省委一号文件有哪些新亮点值得期待?农业要强、农村要美、农民要富的目标将如何实现?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省委一号文件起草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农业专家。

  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农用土地流转

  【鼓励县级设立经营权流转奖励资金,对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流转面积在10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奖补】

  为进一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今年省委一号文件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鼓励耕地、林地、草地经营权在公开市场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今年,我省将鼓励县级设立经营权流转奖励资金,对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流转面积在10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奖补。

  “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途径,也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省农业厅副厅长朱立杰介绍,截至去年底,我省农户承包土地流转面积1414.9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7%,比上年提高了1.9个百分点。朱立杰告诉记者,我省还将加快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将土地流转服务纳入基层公益服务项目。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制发全省统一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颁发土地经营权流转证书,为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开拓发展空间。

  “加快推进农用土地流转必须有章可循。”长期从事农村农业问题研究的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省农科院院长王慧军表示,省委一号文件提出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正式提上农村土地制度建设层面,将再一次推动农村生产力的大释放。

  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申报农业项目,鼓励财政项目资金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投放,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林业生态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逐年提高】

  城镇化的车轮在带着亿万农民进城就业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个问题:小规模的分散经营与发展现代农业不相适应,有知识的年轻人种田的越来越少,问题如何解决?今年的省委一号文件给出了破题之策——积极推进农业经营体系创新,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起来。

  省委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发展家庭农场,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转让、托管、租赁等方式开展土地合作。培育发展农业公司,重点支持发展一批以“农业公司+农民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为主要形式的产加销一体化综合体。大力抓好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入园进区,促进企业集群式发展。今后,我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申报农业项目,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在财政、金融、税收、保险、土地流转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同时,开展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鼓励财政项目资金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投放,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林业生态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逐年提高,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

  解决好谁来种地,必须解决好谁来服务。为促使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展,省委一号文件提出,减少审批环节,降低登记门槛,扶持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防汛抗旱专业队、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队伍。鼓励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社会化服务,通过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服务模式,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等一系列服务。在国家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鼓励农民自办农业公司,鼓励工商企业投入发展现代农业,尽快培育一批独立的农业经营法人实体。以产业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区为依托,提高农业公司经营实力。朱立杰介绍,目前,我省正在研究制定不同生产领域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按照自愿原则开展家庭农场登记,确认其市场主体资格。

  破解“三农”贷款难,让金融服务进村入户

  【积极发展村镇银行,逐步实现县(市)全覆盖,符合条件的适当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

  针对当前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尚不完善,“三农”贷款难、贷款贵依然突出的问题,今年省委一号文件提出,积极推进金融下乡,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职责,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

  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认为,从根本上破解“三农”贷款难、贷款贵的瓶颈制约,仅从商业金融和城市金融的角度去探寻,难以找到有效办法。必须进一步明确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在农村金融中的功能定位和相互联系。在强化商业性金融支农责任、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合作性金融的主力军作用。

  为此,省委一号文件提出,稳定大中型商业银行的县域网点,扩展乡镇服务网络,建立适应“三农”需要的专门机构和独立运营机制。支持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服务“三农”的县域中小型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发展村镇银行,逐步实现县(市)全覆盖,符合条件的适当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培育发展农民合作金融。提高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不断提高小麦、玉米、稻谷三大粮食品种保险的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保费补贴。积极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估,分级确定担保额度,5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可实行无抵押物信用担保。金融专家认为,省委一号文件提出的这些改革举措,势必为深化农村改革增添动力。

  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良性互动

  【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实行以身份证代码为唯一标识的人口登记制度。大力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2014年抓好3000多个重点村改造提升】

  “为改变农业农村资源要素流失加快的现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今年省委一号文件确定了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积极推进城乡产业融合、统筹城乡社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省委农工部副部长赵金平告诉记者。

  赵金平说,我省将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实行以身份证代码为唯一标识的人口登记制度。分类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剥离户籍制度的福利分配功能,是省委一号文件在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的亮点之一。今后,我省将实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他们将能够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进城务工人员在就业创业、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农村是城镇一体化发展的短板。”王慧军认为,一些农村“垃圾靠风吹,污水靠蒸发”,生态环境、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状况非常糟糕。建设美丽乡村,政府要积极承担相关责任。

  为此,省委一号文件提出,大力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2014年抓好3000多个重点村改造提升,并选择地方有积极性、村庄有条件、群众有意愿的中心村,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通过整村新建和联村并建,建设农村新型社区。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记者 赵红梅)

关键词:一号文件,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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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赵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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