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亩地被征获2万补偿款 为钱老汉跟侄子翻脸
为卖地钱,涞水八旬老汉跟侄子翻脸 河滩不到半亩承包地,被征用获两万补偿款 一方称是“偷偷卖地”,一方认为是“先换后卖” 核心提示 在农村,土地相当于农民的命根。然而在涞水县宋各庄乡龙安村,84岁老人王明两年来却为0.48亩河边滩涂地着急上火,只因征地后的两万补偿款并没有到他的手中。何以手持土地承包证的王明没有拿到补偿款,却是他的侄子拿到了钱? 八旬老汉手持土地承包证 证上的地被“偷卖” 2月19日,在涞水县龙安村一处老宅子前,给本报编辑部打投诉电话的王明老人开始倾诉自己的遭遇。 按照王明所说,1999年村里给他在河边分了一小块地。“土地承包证说是半亩,实际上就0.48亩地。”说完,王明老人从抽屉里掏出一个小绿本。“你看看,这是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县政府发的,承包期30年。” 老人说,因为自己当初在一家工厂打工,没时间种地,便将这块地让侄子王刚种。“从2000年到2009年,都是王刚在种。谁知道他后来背着我,偷偷把地给卖了,还卖了两万块钱,钱还没到我的手里。” 是“偷偷卖地”还是“先换后卖” 引争议 原来,2010年,“京西九龙湾项目”在龙安村征地,王明老人的0.48亩地被征用。然而,两万元的补偿款由实际种地人王刚领走,这让王明有些上火。 王明找到王刚讨要两万元补偿款,然而王刚却表示这块地早就被他用自己0.6亩地置换了过来。“我的地,被换了我都不知道。他王刚要是真换了,让他拿出文书来,拿出合法证据来,人证物证都行。拿不出证据,这就是捏造事实,欺负我这孤寡老年人。” 对此,王刚让王明找王杰了解情况。早在2007年10月25日,王明签署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书,由侄孙王杰作自己的扶养人,并愿意把自己的承包地及所开荒地等一切财产赠给王杰,由王杰负责经营管理,行使使用权。协议还曾到涞水县公证处公证。 然而,王杰并不承认换地的事。记者见到王杰时,他也表示这件事情跟他无关,双方换地的事情他不知情。 扶养人妻子吐露 确曾耕种王刚的地 采访中,王明老人拿出一份盖有宋各庄乡政府公章的《信访事项办理双向责任书》,其中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一栏内,提到了王刚同意把补偿款给王明,但要求把与王明交换出的0.6亩地收回耕种。然而,王杰不同意,坚持继续耕种这0.6亩地,三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无果建议王明通过法律诉求解决问题。 那么,这地到底是换了还是没换呢? 记者去王刚家求证,发现他家大门紧锁。王杰的爱人刘芳告诉记者,在2007年签署了遗赠扶养协议书后,王刚确实跟她家商量过这0.48亩地的耕种问题,并表示要将这块地交由王杰种植。此后,刘芳家确实曾种过王刚家的地,大约0.3亩左右。但地是否换了,换了多少,刘芳表示他家并不知情。 对于王刚家的0.3亩地,刘芳表示不愿意退还,并表示此前曾为王明治病花费了两万多元。此前,为平息此事,“京西九龙湾项目”负责人曾找到王明,并补偿了他一万元,希望就此打住。但事后王明要求王刚再拿出5000元补偿自己,被王刚拒绝。此后,王明不仅要求要回两万元补偿款,还要求王刚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目前,因为这两万元补偿款,曾经关系紧密的王明与王刚家已经翻脸,与王杰的关系也微妙起来。(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首席记者 邸志永 通讯员 梁佳伊) |
关键词:征地,土地,承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