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布三起2013年反渎职侵权犯罪典型案例
马某等三人玩忽职守案 2013年7月12日,灵寿县北洼乡西孙楼村两名儿童掉入采砂遗留沙坑中溺水身亡,围绕此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灵寿县院反渎局迅速展开侦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作为砂场经营者,未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办理采砂许可,同时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对采砂遗留的沙坑未及时进行回填平整,由此留下安全隐患并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犯罪嫌疑人马某、兰某某、刘某某作为灵寿县水务局河道办工作人员,对其辖区内张某某的采砂行为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没有按照相关条例的要求开展工作,未及时发现此安全隐患并运用有效行政手段督促张某按要求对沙坑回填平整,以致于发生两名儿童溺水死亡的重大事故,涉嫌玩忽职守犯罪。 2013年8月15日,灵寿县院反渎局对马某等3人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张某某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侦查。2013年12月11日,灵寿县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马某、兰某某、刘某某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张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杜某某等三人玩忽职守案 按照河北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2008年10月井陉矿区贾庄煤矿停产整顿,煤矿停产整顿期间只能进行井下通风、排水工作,严禁以任何名义组织生产。2012年5月11日凌晨,贾庄煤矿私自组织矿工下井偷采,因空压机着火造成5人窒息死亡。 矿区政府驻贾庄煤矿督导组组长杜某某、矿区安监局工作人员朱某某、矿区贾庄镇安监站工作人员王某某不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未发现贾庄煤矿私自组织生产,从而发生死亡5人事故,致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涉嫌玩忽职守罪。矿区院反渎局于6月28日对该三人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2013年9月5日矿区法院判处三人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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