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季电信服务类申诉 省工商局行政约谈电信企业
计费不透明、电信业务“被”附加、虚假宣传、手机信号与网络服务质量差———今年一季度,全省12315系统受理电信服务类申诉举报同比增长23%。针对消费者申诉举报的问题,5月16日,省工商局行政约谈了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河北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通报了有关问题,要求企业规范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消费者申诉举报的主要问题,一是电信企业利用优势地位,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和公平交易权。主要表现为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附加业务;SP服务商与电信运营商联手,采取“无异议即默认”、“试用期陷阱”等手段,套取增值业务费用。二是虚假宣传,误导、欺骗消费。三是计费不透明、不明确告知收费细节,服务收费项目繁多,存在大量话费纠纷。四是部分格式合同缺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有条款,或者排除、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用“霸王条款”。五是手机信号与网络服务质量差。六是垃圾短信扰民。 针对电信服务类申诉举报反映的问题,省工商局提出行政建议和具体整改措施。要求各电信服务企业不断提高诚信意识、责任意识,提供优质服务,对固定电话、通信网络出现问题及时抢修,对消费者的投诉,及时解决。 |
关键词:电信服务,申诉,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