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6月20日前适龄男性青年必须进行兵役登记
日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等10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首次要求对河北省户籍或在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就读的男性青年实行普遍性兵役登记。登记工作从5月15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登记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就读男青年 河北省户籍或在河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就读的男性青年,截止2013年12月31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18至20周岁(199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高中文化程度的18至21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18至22周岁(1991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大专文化程度的18至23周岁(1990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18至24周岁(1989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必须进行兵役登记,已登记的必须核验注册。 兵役登记工作从5月15日开始 2013年河北省兵役登记工作从5月15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5月25日前主要做好筹划部署、宣传发动、印制资料、培训骨干等工作,6月20日前组织适龄青年进行兵役登记,6月30日前搞好数据汇总、发证明书等工作。 兵役登记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兵役登记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其他适龄青年须在其户籍地兵役登记站(点)进行登记,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往登记的,可以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也可以电话或书信形式登记。在校学生在就读学校进行登记,并告知原户籍地兵役登记站(点);普通高等学校、高中应届毕业生均参加网上预征登记和到站登记。各兵役登记站(点)工作人员要结合实际,必要时开设流动登记站,主动上门登记。 登记程序分四步 ①参加登记。适龄青年或其亲属携带青年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明)、照片等资料,前往兵役登记站(点)进行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个人资料部分。②初审初检。兵役登记站(点)工作人员对登记对象进行政治初审;组织身体初检,主要进行身体目测和病史询问;进行学历证书鉴定。③确定应征公民。各兵役登记站(点)对照征兵体检政审标准,对兵役登记对象作出应征、缓征、免征、不征等结论,确定应征公民。④选定预征对象。乡(镇、街道)武装部会同派出所、卫生院等单位,对本辖区的应征公民,集体研究,全面衡量,择优选定当年的预征对象,上报县级兵役机关。对在院校兵役登记站(点)登记的学生,经初审初检合格的全部确定为预征对象。 严格实施惩处 按照有关规定,对不按规定组织兵役登记和兵役登记核查的单位以及不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进行严肃处理。(记者 张清华 通讯员 刘松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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