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石市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小微企业受益
8月1日起,石家庄将在全市交通运输业和7个现代服务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率在原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专业人士测算之后发现,小微企业受益将最大。 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日前,《石家庄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出台。试点包括交通运输业和7个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及鉴证咨询、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 据悉,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再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执行。 因试点税负增加可获扶持 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税收收入归属地不变。 国家给予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执行。 对石家庄市营改增试点中因新老税制转换税负增加的试点企业,实施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 试点纳税人以机构所在地作为增值税纳税地点,其在异地缴纳的营业税,允许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抵减。 现有增值税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减负将很明显 据此前河北省地税相关人士介绍,河北省“营改增”涉及企业户数为8.4万户,其中95.3%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而石家庄大概也要在1万户左右。据测算,“营改增”后,河北省小微企业普遍由3%~5%的营业税率改为3%的增值税率,平均减负40%。 而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以某广告公司为例,以6月份经营额30万元为例,按目前营业税计征,税率是5%,应纳税1.5万元;如按营改增以后的现代服务业6%的税率算,销项税为1.69万元,而用于购置硬件设备等形成的进项税为3000元,两者抵扣后,增值税应缴1.39万元,减负1100元。 -文/记者彭丽晗 霍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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