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债务 摸底子更要开方子
7月28日上午,记者从审计署获悉,根据国务院要求,审计署将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此前有消息称,审计署将开始培训,或于本周进驻各省市。(7月28日《法制晚报》) 我国现行法律并未赋予地方政府举债权,但在现实中,各级地方政府举债早已是不争事实。诚然,政府性债务对于弥补地方财力不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缺乏制度的规范和约束,部分地区政府性债务规模大,偿债能力弱,存在不容忽视的风险隐患。 早在2011年,审计署就曾对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摸底审计。拿当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的话来说就是,“摸清规模和结构,反映问题和成因,分析风险和责任,为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不过,与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约10.7万亿元的审计数据被广泛报道相比,针对“一些地区、行业的债务规模较大、债务负担较重,只能通过举借新债偿还旧债,有的地方还出现了逾期债务”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有没有予以相应的制度反思和补漏,外界不得而知。 审计署今年6月公布的一项审计结果愈发令人担忧。被审计的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已接近3.85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12.94%;16个地区债务率超100%,债务率最高达219.6%;17个省会城市土地出让收入资不抵债。显然,一些地方政府靠举债出政绩、大肆借钱融资的行为并未得到有效遏制,直接导致了政府债务规模不断增加,偿债压力和债务风险逐渐加大。 政府性债务审计,摸底子更要开方子,否则势必陷入“年年审计年年加重”的恶性循环。追根溯源,地方政府大肆借钱债台高筑的原因有三。 其一,财权事权不匹配。分税制的财政体制改革后,大量的财权上收中央,较多的事权下放地方,教育、医疗、民生工程、社会福利处处都要地方政府增加投入,许多配套资金只能通过举债筹措;其二,干部考核不完善。传统政绩评价指标中,以GDP、城市建设、形象工程为导向的问题普遍存在,加之考核问责不涉及政府债务,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一些领导干部举债发展,铺大摊子,上大项目。等到债务压力和风险凸显出来了,借债的前任官员早已升迁提拔,还债包袱则像击鼓传花一样甩给后任领导;其三,债务监管不规范。一方面,举债决策缺乏科学规划和有效论证,导致举债规模不受限制,更多体现为长官意志;同时,一些地方政府对债务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数据统计不准确、不全面,加大了防范和控制债务风险的难度。 “汽车之城”美国底特律市日前正式申请破产保护,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扩张敲响警钟。正如财政部长楼继伟所言,“先采取一些政策,制止住地方政府债务扩张的趋势,再研究什么样的制度,给人家开一条正道,堵住那些歪门。”就此而言,此次全国审计机关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能否跳出“审而不计”的窠臼,推动相关规范约束措施的落实,给盲目举债发展戴上“紧箍”,值得期待。(张枫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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