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一男子诈骗联通公司手机17部重庆落网
河北省大城县公安局1日透露,一男子以虚假公司名义,并利用他人身份证到联通公司办理O元购手机活动,成功诈骗手机17部,涉案金额两万三千余元。现已被警方抓获。 据介绍,2012年5月7日大城县联通公司营业员郝某到大城县公安局报案称,2011年5月27日,大城县旺村镇的周某(男,30岁)到大城县联通公司北关营业厅办理预存0元购手机的活动,以大城县德安有色金属加工厂的名义作担保,并利用他人身份证签订合同,存得手机5部。同年6月1日,周某又以大城县东海有色金属加工厂的名义,以相同手段存得手机12部,共17部手机,涉案金额两万三千余元。 接报后,大城县公安局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取证发现,大城县并不存在大城县德安有色金属加工厂和大城县东海有色金属加工厂,且办理了手机业务的17人之一周某并不知道自己办理过0元购手机业务。 2012年6月6日,大城县警方以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并多次对周某进行抓捕未果,于2013年3月5日将其列为网上逃犯。 后办案民警经过深入调查得知,周某的继父去世后,其母亲回了重庆老家。民警分析周某可能躲到了重庆,遂与重庆警方取得联系,希望当地警方帮助抓获周某。 2013年7月30日,重庆警方传来消息,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刑警支队燕窝大队民警成功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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