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修订两部法规建言 省政协召开立法协商会
今天(9日),省政协召开立法协商会,组织部分省政协常委、委员和专家学者,就《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河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协商讨论。省政协副主席崔江水出席会议。 据悉,立法协商已成为政协履行职能的新空间和展现作为的新平台。近年来,省政协通过专题协商会和书面沟通协商意见等形式,参与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11件,多数意见和建议得到采纳。本次进行立法协商的两部法规均在省政府2013年立法计划中,目前已起草形成征求意见稿,正在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 省水利厅、省残联有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我省制定相关法规的必要性。我省是一个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的省份。目前施行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不相衔接,需进一步完善。另外,2012年6月国务院颁布施行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2008年制定的《河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使用管理规定》在体例、内容等方面与国家条例差别较大,有必要尽早进行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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