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城市“版图”又有新变化
“你听说了吗,咱们这儿要跟石家庄市区对接了,那以后咱们可就都是市民了!”日前,记者在鹿泉上庄镇采访时,不少居民在议论上庄列入石家庄新型城镇化近期建设试点的话题。昨日,石家庄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五大产业园区”和“四个新市镇”城镇化建设的意见(试行)》明确了这一消息。 农民与市民享有同等待遇 今年6月初,石家庄市政府就确定了上庄、铜冶、冶河、岗上4个新市镇和良村开发区、化工园区、装备制造基地、信息产业基地、空港工业园5个产业园区共9个重点示范区的新型城镇化近期建设规划。 昨日,石家庄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五大产业园区”和“四个新市镇”城镇化建设的意见(试行)》中又明确提出:把新市镇建设与拉开主城区框架、加快县城建设统筹考虑,实现新市镇与主城区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生态环境、社会事业的一体化发展,实现新市镇与主城区资源共享、设施配套、功能互补。放宽城镇户籍限制,使农民与市民、外来务工人员与当地居民,在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同等的待遇。 市政府要求这9个重点示范区的相关县(市)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制定新市镇的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市政府统一审定。市政府统一出台旧村拆迁、安置补偿的指导政策。相关县(市)政府组建国有独资公司,负责新市镇建设的组织实施,包括融资、征收、回迁房建设等。 打造宜居宜业生态小镇 石家庄市政府要求,以宜居、宜业为目标,严格控制容积率和建筑高度,建设宜居、宜业的生态小镇、风情小镇。原则上居民住宅高度控制在18层以下,居住容积率不超过2.5。 按照主城区的标准,推进新市镇道路、绿化、水、电、气、讯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将主城区通往5大产业园区和四个新市镇的主干道路纳入城建计划,由市财政优先安排建设资金。 高标准规划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养老院、医疗机构、文体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城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新市镇聚集。 回迁安置“一户一宅” 各县(市)成立国有独资运营公司,承担市场运作主体功能,直接组织房屋征收和回迁房项目的融资、建设。各相关县(市)将合理制定拆迁补偿政策。原则上对村民住宅要进行统一评估,按评估价安置补偿。回迁安置按“一户一宅”为标准,以无偿安置或成本价购买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每户安置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其中无偿安置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一户多宅”的,超出部分宅基地进行货币补偿。 从2013年起连续5年,市级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重点用于扶持新市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旧村复垦等;从2013年起连续5年,市财政将五大产业园区和4个新市镇上缴税收市级以下留成等额投入新市镇基础设施建设;从明年开始,市本级城镇化专项资金全部用于4个新市镇,力争总投资占全市50%以上。 人均耕地0.3亩以下符合低保条件可享城市低保 新市镇区域内人均耕地0.3亩以下、符合低保条件的居民,市政府要求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给予补助;对人均耕地0.3亩以上,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的70%给予补助。 凡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给予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属于合伙经营的企业,可给予人均贷款不超过10万元、总额度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村民可自愿转城镇户口 各县(市)政府将及早启动社区工作服务站建设,适时推动乡镇改办事处、村委会改居委会工作。“村改居”过渡期间,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可从原村集体资产收益部分或转制后的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交社区居委会用于解决社区公益事业建设和管理经费。 村民在自愿原则下,办理农村户口转城镇户口,并在教育、就业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新农合逐步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接轨。农民就业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就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的自愿选择。(记者 任学光) |
关键词:建设,城镇,农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