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O”牌制约公车特权,关键看执行
下月1日起,吉林、安徽两省都将视所有悬挂“吉O”和“皖O”号牌上路的机动车,为假牌或无牌照车辆。昨日,吉林省公安厅相关工作人员对新京报记者说,“目前换牌进展很顺利,下个月开始,再悬挂‘O’牌上路,就按悬挂假号牌查处”。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中,全面取消“O牌”的省份达15个;部分取消“O牌”的省份共4个;尚有12个省份未取消“O牌”。(8月23日《新京报》) “O”牌是公安专段民用号牌,其历史始于1995年。然而,由于“O”牌是公安车辆专用,其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等“特殊权利”,因此,一些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也争相使用“O”牌,一度造成“O”牌车泛滥。这也导致了一些地方的一些“O”牌车在特权思想作祟下违法乱纪,横冲直撞。正是在这一背景下,O牌车日益成为特权车、霸王车,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诟病。因此,各省市为打造阳光政府、文明政府,陆续开始取消“特权车牌”。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取消“O”牌如同“撕标签”,目的在于车车平等;公车标识相当于“贴标签”,广而告之“这是公车等待监督”,两种做法各有弊端。撕标签让公众发现公车私用的难度加大;贴标签让交警网开一面的可能性提高。 但是,必须肯定的是,两种方法都是官方对治理特权车作出的积极尝试,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是“撕标签”还是“贴标签”,而在于如何制约公车背后的特权。几年前,有媒体报道说,山西太原交警透露,上岗前第一项“功课”就是记住领导的车牌。如果这种车牌背后的特权没有拔除,那么“撕标签”也好,“贴标签”也罢,特权空间会一直存在。让公车敬畏法律、尊重公共利益,关键就在于怎样形成制度大于权力、管理不惧权力的执法氛围。 取消特权车牌举措固然很好,但要整治特权车,更重要的是要执行好,要强化监督,增加透明度。交通执法者必须挺起腰杆执法,严格依法对违章特权车予以处罚,并公之于众;要鼓励和奖励群众像“公车专拍哥”一样,参与对特权车违规违法行为的监督、检举。 |
关键词:公车特权,取消“O”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