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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吃低保”乱象不能止于清退

http://www.hebei.com.cn 2013-08-27 15:25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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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5日从海南省民政厅获悉:今年上半年,海南省在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中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49万余人,清退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09万人。(8月26日《人民日报》)

  2万余人!数目之大让人触目惊心。然而,这一现象何止出现在海南?据媒体此前报道:2010年,湖北省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行动,20万不符合条件的人被清退;2011年河南省对沈丘县等5县农村低保进行专项检查,4.35万名低保户被取消;山西平遥县清退1354名低保对象……毫不忌讳地说,“吃低保”乱象涉及全国,不少城市成为了重灾区。

  低保,即国家对特别困难的社会群体给予的托底补助,属于社会救助的一种方式,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特困家庭解决基本生活问题,体现得是党委和政府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关心和照顾。为了确保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国务院颁发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各省市也随之出台了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低保对象的申请、审批、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但是,在一些地方,原本不符合条件下的部分人,处心积虑,或是钻政策漏洞,或是投机取巧,或是暗中操作,让自己非法获利。这一行为,公然践踏政策规定,有悖社会公德,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大大降低政府公信力,必须严格惩处和整治。

  诚然,清退不符条件的低保对象,是破解低保乱象的一个方法和手段,但可以肯定得是,这仅仅是权宜之计,而非治本之策。对于“吃低保”乱象,各地政府采用集中整治和专项打击的方式,积极清理,但稍加梳理,就可发现各地如“铜川清退城市低保户1928人;贵阳清退不符低保条件人员近7000人;重庆清退百余低保户……”这样的报道年年不衰,但一直未见杜绝。

  不可否认,低保政策存在不健全、不合理等方面的漏洞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但是,近几年,各级政府在对不符合低保条件对象的处理,仅限于清退的层面,鲜有听闻“骗低保”人员受到严惩或有关工作人员被惩处、追责的案例。骗保风险少、获益不菲使得不少人无所顾忌,屡试不爽;而惩处不严、追责不力无形中放大了权利寻租的空间。当权力没有被关进制度的“笼子”,当违规乱纪行为得不到严惩,当涉案人员不能受到党纪政纪追究,如此恶劣循环,于是,“吃低保”乱象继续不停上演。

  要根治这一乱象,一方面,应继续坚持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制度、规定等顶层设计,堵塞政策漏洞,约束公权,真正确保阳光操作、公正公平。另一方面,重点加强对“低保”对象的核查,严厉打击和惩处各种违规行为,全面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发现一起,惩处一起,真正做到以儆效尤。

关键词:吃低保,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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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红网
责任编辑:孙晓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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