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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长吃低保岂止“合情不合规”

http://www.hebei.com.cn 2013-08-07 16:20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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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网帖称,湖北枣阳市两名福利院院长吃低保。记者调查得知,这并非个别现象。从2007年开始,枣阳约有40名福利院院长都在吃低保。枣阳市低保局局长称,该市福利院院长工资未纳入财政预算,2006年底多名院长到该局反映工资太低,想辞职。为了留住他们,局里决定给他们办理低保,“这个办法,合情不合规”。

  “合情不合规”说法,是否客观准确?如果仅站在福利院院长角度来看,当然应承认,以“吃低保”方式来弥补其工资的不足,确实有“合情”的一面。因为这些福利院长的工资水平确实不高。作为劳动者,福利院长们要求提高工资,无可厚非。

  但如果进一步站在政府角度看,以所谓“合情不合规”来评价定性这一现象,无疑不准确。众所周知,在我国,低保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兜底性救济制度。为保证这种制度功能的充分发挥,显然既要做到无遗漏的“应保尽保”,同时也要做到将来自纳税人的低保资金尽量“用在刀刃上”、避免“错保乱保”。

  这种背景下,当地政府低保局利用职权、擅自为并不一定符合条件的福利院院长统一办理低保,即便存在“院长工资未纳入财政预算”的背景,显然也不能轻描淡写视为“合情不合规”,而更应看作是违法行为。必须意识到,挪用低保等资金的行为之所以令人“愤怒”,不仅是因为它涉嫌滥权渎职,更在于它对重要的公民权利构成了双重侵害,即直接侵害了那些低保户的权利,也侵害了最终为低保资金埋单的纳税人的权利。  -张贵峰(自由撰稿人)

关键词:福利院长,吃低保,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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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青年报
责任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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