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有车、有二套房的家庭不允许申请低保
有私家车或有二套以上住房的家庭没有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资格,申请社会救助要先经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评估——日前,石家庄市出台了《石家庄市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范、细化了对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该《办法》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目的是把真正符合救助条件、真正需要救助的城乡低收入家庭纳入到救助体系中。 须进行经济核评的家庭成员对象看清楚 记者了解到,石家庄市的城乡居民家庭在申请社会救助和对社会救助家庭进行复核时,要适用该《办法》,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评。《办法》所称申请家庭,是指家庭成员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按照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社会救助家庭认定标准,提出低保认定、低收入家庭认定、及其他社会救助认定申请的家庭。 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对象包括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主要包括: 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与兄、姐共同生活的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除了家庭成员,还有相关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为确定核评对象相关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是否具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民政部门可对申请家庭成员之外的相关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和评估。在这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是指《婚姻法》规定的相关人员。 在申请城乡低保时,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离家出走,失踪一年以上人员。现役义务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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