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规定经营性公墓墓穴 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
近日,河北省民政厅发布《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殡葬改善生态环境的意见》,通过推进火化、推行生态葬法等,在全省全面推进绿色殡葬,改善生态环境,节约耕地,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意见提出,严格控制经营性公墓发展,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 实行火化是推进绿色殡葬的基础,也是绿色殡葬的首要任务。《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殡葬改善生态环境的意见》要求,河北各地火化率要保持稳定并逐步提高,力争火化率每年提升2个百分点,到“十二五”末达到70%。在火化区推进公益骨灰寄存设施,特别是地下骨灰堂设施建设,一般不再新建公益性墓穴式公墓,严格控制经营性公墓发展,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对原有的墓穴式公墓进行生态化改造,提倡平坟头、种花草,以树为碑,文明祭奠。大力推行草坪葬、树葬、深埋、壁葬、撒江、撒海、公益花坛葬和骨灰集中存放等不占地或少占地葬法。着力治理“装棺二次葬”,倡导使用可降解骨灰盒和可降解遗体棺。 深化殡葬改革过程中,要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农村红白理事会职能,制定适合当地经济水平的乡规民约,统一规范区域内婚丧礼仪形式和项目,统一最高消费限额,限制大操大办和盲目攀比。提倡以骨灰直接撒海或装骨灰盒替代骨灰装棺二次土葬,以鞠躬替代磕头,以佩戴黑纱、白花替代披麻戴孝、发丧送葬,以告别会、追悼会替代扬幡招魂,以文明节俭替代重殓厚葬。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殡葬改善生态环境的意见》提出,要倡导鲜花祭祀、网络祭祀等现代文明方式,逐渐减少焚烧纸扎、焚香摆供等传统祭祀形式,保护生态环境。同时加快殡葬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科学处理殡葬废弃物。 (见习记者常方圆) |
关键词:公墓,墓穴,经营性,占地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