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栗树漕联合检查站:“过境通知单”引出是非
【投诉】 司机疑问:从繁峙拉的铁粉为啥收税费 日前,临城县大货车司机宋师傅向本报反映,9月27日上午,他从山西省繁峙县拉铁精粉前往武安市,途经阜平县公路综合治理办公室栗树漕联合检查站时,被告知要征收矿产品税费:一车按35吨计算,每吨60元,共征收2100元。因经常跑运输,宋师傅知道,按照有关规定,该检查站应该对从阜平县境内拉的矿产品收取税费,怎么能向他收取税费呢? 宋师傅说,他当时向工作人员出示了“山西省繁峙县通源货运配载运输协议书”(也称“配货单”)、从繁峙县中兴矿业开具的“过磅单”,还有当天从保阜高速公路阜平县东下关收费站下道的收费专用收据。他认为,有这些票据,足能证明他确实是从山西省拉的铁粉。虽然再三向工作人员说明,但不被认可。无奈,等了四五个小时后,他只好交了2100元。 另外,宋师傅认为,收取税费后,该检查站给他开具的“河北省阜平县矿产品综合代收税费结算通知单”,只是一张手写的白条,没写日期,只有栗树漕联合检查站的一个章。 10月23日,带着宋师傅的疑问,记者前往阜平县调查。 【调查】 检查站解释:有些司机造假手续逃避税费 沿207国道从灵寿县一进入阜平县,就能看到位于路边的栗树漕联合检查站。房子前面的公示牌上,公示着该站主要职责是处理超载和征收税费,以及税费综合征收项目、标准。 对于宋师傅的疑问,栗树漕检查站站长杨光解释说,按有关规定,该站主要收取从本县拉的非煤矿产品的税费,比如铁粉、石料等。但从去年9月设站至今一年多的工作实践中,他们发现不少货车司机假造从外地拉货的手续,以达到逃避税费的目的。 为防止税费流失,阜平县公路综合治理办公室想出一个办法:对拉外地矿产品的货车,实行“登记过境”制度。 外地货车要在进入阜平县境内的第一个检查站时进行登记,领取“过境通知单”。通知单上注明货车所拉矿产品名称、吨数及车牌号等。当该货车准备出阜平县境时,还有另外一个检查站。司机除了向检查站工作人员出示“配货单”等票据外,还要出示这个通知单。如果货车所拉矿产品吨位数与“过境通知单”上一致,就说明该货车在阜平县境内没增装矿产品,就可以不交税费驶离阜平县。这个办法实际上是卡住一进一出两个关口。 为提醒司机及时登记,检查站都在路边设置了警示牌。记者看到,警示牌上写的是“过境非煤矿产品重车辆到前方检查站登记,否则视我县产品收取税费”。 向宋师傅收取税费,就是因为他没有“过境通知单”。 对于收税费后开白条问题,阜平县公路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齐胜宝说,通知单没写日期确实不规范,不过这只是一张通知单,司机师傅可拿通知单到阜平县税务部门换取正式票据。 制度完善:措施更细致才能更便民 宋师傅解释说,他进入阜平县路经第一个检查站时睡着了,而当时开车的司机是第一次走这个路线,不知道开“过境通知单”,所以就错过了。 就在记者采访时,恰巧又有一辆和宋师傅情况一样的大货车通过,被工作人员拦下。这辆货车的司机姓焦,是从山西省代县拉铁粉,前往平山县。焦师傅也是“配货单”、“过磅单”等手续齐全,就是没有“过境通知单”。焦师傅说,他是第一次走这条路,没有看到路边的警示牌,不知道“过境通知单”一说。 由于口说无凭,像宋师傅一样,焦师傅和检查站工作人员也陷入“口水官司”之中。看着大家争执,记者感觉到,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检查站为防止税费流失,严格执法,本无可厚非,但有些问题值得更深入思考,比如,阜平县实行“登记过境”制度这个“土办法”有无政策和法律依据?即使有,为更好地方便群众,执法部门是否应更好地履行告知义务?是否应该制定更细致、更人性化的措施,更方便地为民服务呢?对那些手续齐全真实但因为疏忽而没有开具“过境通知单”的外地货车,就“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吗? 采访中,阜平县公路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齐胜宝表示,他们将把警示牌做得更醒目,比如换成电子显示屏,甚至进行二次提醒等。 据了解,宋师傅被收的2100元钱目前已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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