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多领钱听上去很美
延迟退休的话题引起坊间持续热议。《北京青年报》记者日前以北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为例,假定某25岁开始参保的男性青年,其工资保持不变,同时以2012年北京市员工月平均工资为计量标准,计算得出——月入5000元的工薪阶层,60岁退休可领取的养老金为2998元;但如果65岁退休,月养老金就会变为3946元,差额达948元。多缴的5年保费,在不足3年内即可完全由多得的这部分养老金抵扣,之后全部为多得部分。 延迟退休5年“每月养老金可多拿948元”,听上去很美。人的寿命有限,并不会因延迟退休而顺延。世界卫生组织今年5月15日的发布的《2013世界卫生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中国人均寿命达到76岁;即以此为参照,按照《北京青年报》的数据,比较一下以下两种情况: 一、一名月入5000元的男性职工,60岁正常退休的话,至76岁16年间的收入即:2998元(月养老金)×12(月数)×16(年数)=575616元; 二、若延迟5年退休,此16年间的收入,即5年的工资收入加11年的养老金收入,即5000元(月工资)×12(月数)×5(年数)+3946(月养老金)×12(月数)×11(年数)=820872元。 二者之间的差额为245256元。假定这是继续工作5年的工资所得(养老金部分总体作已对冲相抵),那么折算到月,为4087元,比预设的月入5000元低了近1000元。也就是说,因延迟退休而拼了老命继续在职的5年里,是在减薪近两成劳作。当然,这期间工薪阶层还继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延迟退休5年“每月养老金可多拿948元”结论的片面之处,就在于忽视了一个最大的约束条件:人的寿命有限度。 人理性而自私,趋利而避害,这是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定。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此前表示“缴费年限与待遇直接关联,缴费时间越长,待遇相对越高”;但就现行北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来看,它还并不能起到对延迟退休的激励作用。若是延迟退休贸然推行,负面作用倒是不容小觑,一则,在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会挤压年轻人的就业空间,加剧就业难;二则,上了年纪的职工,若是中途被“炒”,不易找工作,又因未到年龄无从领取养老金,出现断档,容易诱发社会问题;三则,依照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人力资源也应根据市场配置,企业应有用人的自主选择权,规定65岁退休的话,也不免会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干扰。 所以,关于延迟退休,一则,须确立自主自愿的原则。毕竟,工作只是生活的手段,而非目的,并不是每个职工都会盯着多上5年班的工资及之后的所谓“多领养老金”。二则,亟需调整现行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通过计发机制的改革创新,缴费年限与待遇真正挂钩,从而使之真正能对延迟退休起到激励作用。本应退休颐养天年的闲暇时间,又拿来继续上班,能说“文明程度”很高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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