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售房款未及时申报 张家口华凯创业公司被查
2010至2011年,张家口华凯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收售房款4440000元,未及时申报纳税。经地税机关查处,该公司补缴税(费)款658862.80元、罚款279481.40元、滞纳金188503.36元,合计1126847.56元。 2012年6月25日,张家口市地税稽查局开始对华凯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2010至2011年间,预收售房款4440000元记入其他应付款未申报纳税。最终查实:该公司少缴营业税222000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10422.80元、土地增值税888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5540元、教育费附加6660元、地方教育附加4440元、企业所得税111000元,合计658862.8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追缴该公司未缴的658862.80元的税(费)款,对其不缴少缴的税款处以50%的罚款,金额为279481.40元,并从滞纳之日起至实际入库之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以上税(费)款、罚款和滞纳金已于近期入库。 |
关键词:房款,张家口,华凯创业,房地产,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