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规定: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学校宣传和推销
省教育厅昨日(11月28日)公布201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 河北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 省教育厅要求,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一科一辅”要求,根据“学生自愿”原则,做好教辅材料无偿代购服务工作(需要学生及家长在代购申请书上签字),不得从中牟利。 河北规定,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学校和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或指定教辅用书或其他学习材料等,不得以在指定的教辅材料上布置作业为名,变相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其他教辅材料。 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纠正,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记者高其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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