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77起“两抢一盗”案件同日宣判149人获刑
昨日(12月4日)是全国第13个法制宣传日,为严打“两抢一盗”犯罪,省法院昨日再次组织全省“两抢一盗”案件集中宣判。 此次集中宣判涉及77起“两抢一盗”案件,149人获刑。其中,2人被判死刑,1人被判死缓,2人被判无期徒刑,144人被判1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发布9月以来判决三千余人 据介绍,“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和人身安全,是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一大社会“毒瘤”。 为有效遏制“两抢一盗”犯罪的高发势头,今年9月下旬至12月底,全省各级法院集中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全省各级法院严格执行法律政策,对“两抢一盗”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判,依法从重从快严惩犯罪分子。 同时,全省各级法院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一些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微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犯罪时未成年、初犯偶犯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切实做到当宽则宽,确保罚当其罪。 据悉,自9月份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两抢一盗”案件1910件(新收),审结1975件,判决生效3009人。其中,10月16日至17日,全省法院已对89件“两抢一盗”案件、158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宣判。 案例男子抢劫杀人被判死刑 去年4月份,被告人陈某、齐某为“发财”,开车从辽宁省营口市窜至河北省抚宁县,预谋抢劫。 2012年4月12日,被告人陈某、齐某在抚宁镇某小区内见被害人李某拎包从自家车库取出物品后进入单元门时,陈某遂持刀尾随抢劫。 抢劫被发现后,李某连忙呼救命,陈某于是用手捂住李某的嘴。反抗中,李某将陈某左手中指咬伤,陈某随即持刀捅扎李某数刀后,和同伴齐某逃离现场,李某因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外,陈某被抓获时还从其家中搜出转轮手枪1支、子弹4发。 经查,陈某曾因犯盗窃罪先后被劳教和判处刑罚,但是,在其刑满后五年内,陈某又犯抢劫罪,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死刑。陈某不服提出上诉,省法院经审理依法维持对陈某的死刑判决,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文/记者李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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